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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狀態更新,目前接受捐款專戶帳號如下:

一人一信發總統府陳情
重視台灣因酒駕肇事的貽禍

總統府全球資訊網網站專屬信箱
public@mail.oop.gov.tw
為圓前世因 為圓今生緣 歷 三千災 八百劫 天道無情 人道有心 渡為結無常果

一番鮮 wrote:
總統府全球資訊網網站專屬信箱
public@mail.oop.gov.tw...(恕刪)

說真的....有用嗎?
現在這位何不時肉糜的昏君能有何作為?

上街頭比較快,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現,街頭運動~!
響應捐款+1

151515151515151515
真的~我都不太敢看這個新聞,
每看一次痛一次,
好心疼這八歲的小孩,
真的好殘酷!
VAIO FS15TP、SZ33、TX46、SR35、SR43、P25、Z48、Z56、Z115

gv9403 wrote:
支持+1 讚成成立捐款專戶!!!!

馬先生有看到嗎???????????????????????


...(恕刪)


好厲害喔!這樣也能轉移到馬先生上面!!記得幾個月前台中好像一個立委酒駕撞死人..是不是也該一命抵一命啊!!

chun000 wrote:
記得幾個月前台中好像一個立委酒駕撞死人..是不是也該一命抵一命啊!!...(恕刪)

是應該~ 有問題嗎?

syshiu wrote:
說真的....有用嗎...(恕刪)


不時肉糜的昏君

沙.你說沙..昏君會叫你吃青菜..沒高麗菜吃蕃薯葉....
沒菜叫你吃肉...

何不時肉糜的昏君..吃大便卡好吃..
01是怎麼了~一直刪一直刪一直刪一直刪一直

01被打壓了??
我不是開賓士車,我也沒有1000~2000
不過槍斃的工本費7元我出的起
10元免找了~~

支持酒駕致死者槍斃...
槍斃的工本費7元~~我全包了

james412 wrote:
響應捐款+11515...(恕刪)

我是覺得要判他強制工作,關在牢裡做工賺錢也可以,然後他賺的錢來把小女孩養到成人吧.在這之前不准他不工作,也不能享樂.
但.....法令不改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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