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exTFH wrote:題目不改換個問法!!年輕人賺了多少錢?年輕人賺了多少錢=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鞋==>成本是15元 or (21元)找給年輕人==>29元Ans:15(21)+29=44(50).(恕刪) +1基本上題目語意不清不過換個角度年輕人賺了多少錢這樣答案就清楚了不是50就是44
dukechuang wrote:你講的這一點我倒是很...(恕刪) 年輕人 :付假鈔(價值0)得到鞋子(價值21元) 得到零錢 (29元)-0+21 +29= 50 (獲利)店家 :得到假鈔(價值0), 付假鈔(價值0) 換得零錢(50元)付出鞋子(成本15元), 損失利潤(6元) 付出零錢(29元),還鄰居 50 元+0 -0 +50-15 -6 -29-50= -50 (損失)鄰居 :換給店家 50 元又從店家拿回 50 元-50+50= 0 (無損失)
dukechuang wrote:你講的這一點我倒是很...(恕刪) 看來你根本昰來亂的....完全不把成本算在裡頭我認為是79 不昰73昰因為利潤本來就是應得的 沒得到 就是損失!如果不是損失 那找錢 因該是找35 不是找29!各位仔細想想吧
沒錯,答案就只有44與50,差在"損失"的定義。如果還是想不通,就別想假鈔這回事了。就當作跟鄰居借50元,花了29元,所以還要補29元還給鄰居。自己補的29元加上鞋子成本15(21)就是44(50)了。如果還要算兩次29元就....mitdoh01 wrote:不需要說話傷人,你看...(恕刪)
chalig_binbin wrote:故事到這裡狀況就是 老闆送別人一雙鞋。。。。損失21元老闆還傻傻。。。。。再送給客人29元 那手上是不是還有21元?現階段損失29+21=50元 這裡就錯了啦…到這裡根本就沒有損失發生…賣了一雙21元鞋,老闆手上拿到21元…損失在哪裡?
dukechuang wrote:你講的這一點我倒是很...(恕刪) 哈,沒錯沒錯,這句深得我心啊大哥。假設,店家收50元假鈔,送出一雙鞋。又莫名奇妙被隔壁敲詐50元,那也不過損失65。(計算式:鞋15+被敲詐50=65)到底要怎麼算可以超過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