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upe250 wrote:
錢給車商賺 => 有理, 只要車商不黑心, 可接受, 誰叫它有本事代理
如果覺得車商賺太多, 至少可以提出對等的服務品質要求,
覺得服務不好還可以去"靠腰"
錢給國稅局抽走 => 無理, 一台車已經被扒了2層厚皮了(關稅貨物稅)
還要來一個奢侈稅, 馬的不爽
這奢侈稅還是為了多數買不起的選民而定的 (我也是屬於買不起的)
為了讓多數人拍手鼓掌叫好而定的
多付奢侈稅享受到什麼: 國稅局官員的一附嘴臉
從個人所得的角度來看,
既然所得已經都被課了所得稅了(大老闆17%營所稅及一些節稅措施,股票族只繳0.3 %證交稅,土地開發商地主建設公司炒作房地產輕易奪走全民拼經濟的成果卻不須負擔相對應的稅負,不在此限)
理應得以自由消費已經被扒了一層厚皮(最高40%所得稅)的所得
不料在政府無法讓人民均富的情形下
硬是使出莫名其妙的奢侈稅
對人民如何使用其稅後所得加以設限
以"奢侈"為名
再課一次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