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為影印沒甚麼,但看到這卻讓我嚇一大跳.著作權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第 91 條擅自以重製(複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