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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阿~~個人貼身衣物可退換貨嗎???我被投訴了~~文多慎入

事情經過如下~~

我是販售女性貼身衣物的小店家~~

上個月有一位客人~~忽然走進店裡對我的員工大聲咆哮~~我過去了解後知道原來是該名年約40的小姐~~
在事發當天的一個星期前在我店裡買了件內褲~~但是他說回去之後發現尺寸不合~(他承認自己穿過了~但是穿不下)而且重點是他破洞了~~非常明顯是拉扯的破洞~不小~~約3公分左右~

接著~~來了~~他說我們不能試穿~所以他才買錯的~~但是我店裡貼了至少30張小叮嚀~~上面寫道~~各位顧客請於購買前將商品檢視清楚~~因衛生問題~商品售出後無法接受退換貨~~~

還有一點補充的事~~我的經營方式為所有商品~包括庫存~~我全放在架上~是開架式經營的~不是放倉庫~~我們店員也都一直提醒要把欲購買之商品拿下打開檢查~~在加上強制規定結帳是必須詢問客人有無檢查過~~如果沒有的話~我們的店員必須自行將商品包裝打開並引導客人一起檢察~~(這是我們公司的SOP)

在經過我們上述的這些作為之後他仍然堅持商品在15天內就算是把商品洗到破用到爛就算只剩下褲腰帶的一小片布料我們仍須退換給他~~但是我知道我沒有那個義務要給他退換貨~~因為我不是郵購~電視購物~網拍等非實體通路之店家~~~我可以主張不給退換貨~~而且他購買之商品若屬人為因素損壞者~我們當然也不用負擔維修費用~~應該由顧客自行承擔~~

但是就有如現在某些顧客好像也有教戰手則般~~
第一~
在人家店裡大聲咆哮~不管對錯~~大聲叫就對了~務必讓店家難堪~~大部分店家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在第一步通常就可以把店家close起來了~!!
第二~
我要投訴消保官~~我要投訴商業處~~我都有錄音喔~~這都可以當證據喔~~~(當證據???當甚麼東西的證據啊??應該是這輩子有聽過當證據這三個字就拿來隨便用)一樣~~~大部分商家不願跟政府機關打交道~~~又很麻煩~~要一直協調協調在協調~~~協調的時間我就不知道能多賺多少錢了~~~~所以第二步大概就有超過90%的機率可以close起來了~~

阿~~補充一下~~該小姐所購買之商品價錢為300元~說便宜也不是便宜的商品~~但是說貴也不貴~~我沒妥協是我認為這是我們的原則問題~也是保護我們的其他消費者(畢竟基於個人安全衛生考量~我怎麼知道這名客人有沒有性病~~)

最後~~~~~大絕招來了~~~~~
我要找蘋果~~~我要找新聞媒體投訴~~~~反正現在只要是有人投訴~~媒體哪會管對錯阿~~都是照投訴者的角度來播報~~商譽先把你破壞得一乾二淨~~你自然就會妥協了~~~誰會想要因為一棵樹而放棄一片森林阿~~對吧~~~這招下去後~~~~99%的店家都會被你close起來了~~但是我沒妥協~~~因為他說要找媒體的那個嘴臉~~真是囂張又輕浮到讓人覺得對人一點尊重都沒有~~因為他的奇琶臉~~~所以我更加堅持不妥協~~~

但是這過程中我們的態度都維持得很不錯~~所以當然也就只有他一個人咆哮~~我們沒跟他吵起來~~~因為我們沒有態度不好~~~所以他吵不起來~~~

今天~~~我收到消保會的通知~~~~~要協調~~~~並要求我們要改進~~~~我心想~~~是要改進甚麼???????我不懂~~~~保護消費者有必要保護成這樣??????這件事是我們的錯了??????還是只要會哭的小孩就一定有糖吃?????這是社會的信任制度~~~真的要讓它瓦解嗎?????店家與顧客的互信會不會越來越薄弱~~以後相信所有店家都會越來越不相信消費者~~~消費者也會越來越不相信商家~~我也怕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所已做了很多預防作法了~~這樣我只會越來越不相信消費者~~~越來越防著消費者~~~然後生意就越來越爛~~接著倒了~~難怪台灣的中小企業存活率不到1%~更不用說我們這種微型創業了~~唉~~!!

我現在偏向讓它退錢了~~~~我實在沒時間跟精神跟它耗~~~但我會把該商品丟掉啦~因為他穿過了~我也只能丟掉了~~而且也破了~!!

大家覺得怎樣????那如果我不讓她換的話他找媒體來我該如何自保~~~~????

又或者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請各位大大幫我想想辦法~~~謝謝你們了~~
2012-06-25 15: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衣物
你當初跟她吵時自己有錄影嗎?假如影片po上來真如你所說應該是那個人不對,如果真是原則就不能被打破,你退錢給她不是一個好方法,換一件給她都比退錢好,再說對的事應該堅持,你店裡都寫那麼清楚,客人會知道誰對誰錯。不然就只能當自己倒楣建立澳客黑名單囉!提醒員工下一次她再來就拒絕賣給她東西。

給你一個勸,如果還沒退給她,而你又不想跟她浪費時間,換別件給她,或跟她說她買的這件沒其她size了,換件銷路不好的給她跟她說一樣價錢或更好穿,記得,對澳客要有原則,讓步也要設底線讓自己損失最小。(如果我是老闆,抱歉,不退就是不退,有理站得住腳何必怕你,但是一樣笑臉跟你說。)
tubjiksl wrote:
你當初跟她吵時自己有...(恕刪)


店家您好~偶速正常人~
小的覺得 貼身衣物 不能試穿 .
( 阿不然 量測皮尺 幹啥用. 尺寸標示莫非 標假的 還是只是裝飾品!?) . ╮(╯_╰)╭
還穿破了 ........ 請他 立刻馬上問 消保官 請他 投訴 水果媒體 .
臉皮厚一點 馬上就 又來個 中指蕭事件了


雖然台灣 瘋子傻子 天才 強者很多 但是 大家的眼睛 應該都還是雪亮的

btw 下次這樣 大聲的客人.就別客氣了 直接打電話 請警察來處理
至少 條子的 錄音 錄影設備 pro 一點 .但是 這樣子的話
因為300元 說實在 請相關廠商報價 店家客人 各出一點 把這個 牛屎擦乾淨
如果省下了 相當的處理時間 也許也是划算的~
(見仁見智的 比較點 .有人覺得時間是無價的 有人覺得機會教育才是無價 )
現在做生意真的很不好做

遇到這種客人也沒輒(因為有理說不清)

像我朋友開服飾業也是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

到後面我朋友想說算了退一退

要不然精神跟時間都不止購買金額
tingting_0907 wrote:
事情經過如下~~我是...(恕刪)


1.正常是不能退

2.花錢消災 把時間及心思花在該花的事情上

...............很明顯的

就是她穿不下硬穿而導致的破洞 還在那邊吵者要退貨

也不過是多少錢的東西 ~~ 在那邊吵

小弟之前也是到LEVIS買褲子 結果尺寸不對 去退貨
是有可以退,我沒有用吵的 也沒有任何的破洞或是意味 吊牌也沒有剪下來
所以可以退,但小弟是退款,因為那邊沒有我可以穿的尺寸 !

要是我是老闆
我會選擇退貨給他!!
其實跟他耗...你累阿
萬一他四處宣傳,你生意還能做嘛?
或許你換給他~他會幫你說些好言!!
但做生意要求和!!
消保會沒有法律效應,他只能居中作協調
兩次都協調不成就會結案
看消費者要不要提告

如果你就這樣妥協了
這個買家就會認為只要吵到消保一定可以處理
以後他去別的店家也是

只是這種東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看你願不願意省事就此妥協
我覺得還是要退,生意是永續經營的
台灣真的過度保護消費者了(我是上班族非店家)

經常聽到有人說:我嗆他找消基會找消保官,店家就乖乖就範了........

遇到惡質店家當然跟他玩這套~

但是很多人都沒有想到惡質消費者


加油加油~~精神上支持你~我能做的只有這樣了
要敗就敗最喜歡的,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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