腋下有破洞是事實,購買時間已超過30天、吊牌已拆,也是事實,但......
Chasel Lin wrote:
才穿3次左右未洗過
Chasel Lin wrote:
但我只穿了3次,3次都沒問題
從3次“左右”,變成了“只穿”3次......
但不管穿了幾次,話都是樓主自己說的,店員跟我們一樣都無從辨別真偽,
天曉得樓主究竟穿了幾次?每次穿著的時間有多久?
Chasel Lin wrote:
3次都沒問題,但是昨天毛衣袖子縫合處突然裂一個洞
3次穿的時候都沒有裂,然後第4次拿起來要穿的時候縫合處才突然裂一個洞,實在有點匪夷所思,
會不會是樓主之前勾到了什麼沒發現?
當店員詢問樓主試穿時有無發現破洞,樓主回答——
Chasel Lin wrote:
當然有檢查,但是我總不能把衣服拿起來扯看看吧?
一般穿毛衣時當然會有拉扯的動作,而且幅度不小,
Gap這件毛衣不是一扯就裂,連同試穿起碼有4次了,稱不太上是瑕疵品吧?
再者,我覺得樓主的文字描述很有技巧:
Chasel Lin wrote:
一來我有提到我知道30日未拆吊牌才能退
二來我有強調我沒有為難店員
不論哪間店,吊牌拆掉就是不能退換,這誰都知道
規定是規定,或許是認知不同的關係,我覺得衣袖裂開這個問題太扯
加上我朋友在微風工作,他說商品有嚴重瑕疵可以去退換,才姑且回櫃上問的
好個“姑且”二字呀!
絕對不是想著「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喔!
我不知道依公眾的標準,樓主算不算是「奧客」?
但從回文中某些人的發言看來,台灣缺的肯定不會是奧客!
深色衣物不論怎麼洗都不准褪色、彈性衣物怎麼穿都不准彈性疲乏(天曉得物主穿得有多緊?)
總之,買的衣物穿了多久都不准有耗損,有耗損一律都算是品質不良,日後絕對不再去消費......
坦白說,店家少了這種客人上門消費,恐怕是福不是禍吧?
買東西要看「價值」,不是「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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