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孤 wrote:
簡直有如澳洲人般機車...(恕刪)
我當然有考慮過對方的立場
在01發這篇文我也早就料想到會被設計業的同好砲轟
第一次請設計公司這種比較大的案子
不曉得有簽約這個問題~
問題是該設計公司設計出來的版面跟我當初預期的都大不符合
諸多考量後想到這樣繼續下去也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剛好也有找到有別間的設計公司非常符合我們想要的感覺
我也清楚這樣繼續下去該設計公司做出來的東西要做到讓我滿意也很難
與其如此我想不如達成一個共識可以稍微退回一些訂金
DJ HONDA wrote:
我當然有考慮過對方的...(恕刪)
小弟我是設備商八竿子打不著設計業
但是個人認為退訂是個很爛的行為(請容許我這麼無禮)
當初會找上那個廠商必然的是有您所讚賞的,不滿意可以多次修改或者討論
而在這樣的條件下,退訂個人認為能退款是好運,不能退剛剛好而已
難道請人做設計都憑感覺在看作品嗎??不用比稿嗎??
跟預期有差距,各行各業的業主通常都會對廠商的作品有這樣的感受
因為錢都花下去了能凹多一點就多一點
難道在做之前都不用談規格嗎??
實在是不懂樓主為什麼能這樣的"去替對方想"
當然在您的立場不喜歡能退,絕對是對你最有利的
如果沒簽約大家就有的喬,有簽約就依約條款跑,也沒啥爭議了
大case沒簽約有可能嗎?該不會大大小小東西您都是買感覺的吧
另外10幾萬的case實在不是很大...
您訂金頂多也不會超過5萬吧!!想想他幫你做那些東西做多久,一個人工時大概要算多久
這樣或許對你爭取退款會比較有幫助吧!!但是實在是不可取
補充
你認為廠商會讓你無限期修改嗎??想太多吧,他們心裡大概也有個底了
您開版最後一個問題,我認為很機車
DJ HONDA wrote:
我當然有考慮過對方的...(恕刪)
也不是要炮貴公司啦!只是有時要將心比心,就像我說的你去吃麵,不好吃總不會跟老闆說可否付一半的錢吧!
雙方合作都需要勞心費時,即使不滿意,時間就是金錢,對雙方都是如此,通常合約上也會註明如多少時間未結案,是需要付全額費用(而不只訂金如此)。
早點能夠結案(不管是另尋設計或原設計完成此案),達成最圓滿的結果,才是工作合作上所要去完成的目標。
已付出訂金就別再想收回這件事了。
(設計公司最不能接受客戶看了提案視覺,才去想自己要的東西是什麼而翻案,我想,雖不了解事情的經過,但目前看起來就類似這樣,如果你們沒看過視覺提案,恐怕也不會自覺自己要的是什麼;如果當初貴公司花點時間做功課,看到另一家符合自己要求的設計作品,原設計客戶雙方就不用互相浪費時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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