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k3366 wrote:小弟我呢有定期在拍賣...(恕刪) 這間賣場一看就知道都賣假的光是川久保玲的Converse只賣3千多就知道是假的了何況賣場都沒實拍圖,真的蠻佩服版大買的下去下次要在網拍買鞋還是要多多做點功課如果要買adidas的鞋款 不知道如何分辨真假的話也可以在知識那邊詢問Roger
aferdchen wrote:所以簡單說我是個人賣...(恕刪) http://whclive.blogspot.com/2008/07/business-to-consumer-and-consumer.html裡面有一些解釋節錄一些資料有解釋 "企業經營者"2. 賣方是不是消保法定義的企業經營者呢?常常有網路賣家宣稱〔我是個人 不是店家〕〔我是業餘賣家 沒有鑑賞期〕〔我沒有營利登記 不是企業〕等等理由, 拒絕買方的消保法19條退貨權, 事實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經營者*業餘賣家可以是企業經營者*沒有營利登記也可以是企業經營者重點不在於賣家主觀的說了什麼或宣稱了什麼, 而是在賣方客觀的行為或銷售模式, 消保會對企業經營者的定義摘錄消保會函文如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台八十九消保法字第○○九○八號本會意見認為:所謂「企業經營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本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係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言。易言之,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管業之人,不論其為公司、團體或個人,亦不論其營業於行政上是否經合法登記或許可經營,只要是營業之人,均為企業經營者。個人覺得要多看一些資料 法律條文有時候不是靠自己的意思去解讀 就會變成是自己想的那樣子的不然名詞解釋 大家就隨便用自己意思解釋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