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3/16 12:04 消費中心/高雄報導
在名牌專櫃消費,應該是受到禮遇,但高雄一名李小姐買名牌包卻買到要下跪求業者賣。原來李小姐一口氣拿出54張的優惠券要抵用,但業者卻質疑優惠券的來源,不讓她買,雙方僵持7個小時,百貨主管後來下跪道歉,但李小姐還是很堅持,跪下求業者讓她買,最後是賭氣的買了上百萬的名牌精品。
顧客李小姐拿著54張的優惠券要抵用名牌包,遭百貨公司拒絕。李小姐忿忿不平,「我今天花這麼多錢,為什麼要在你們百貨公司受氣?我剛用的是假鈔嗎?」百貨公司表示,「不好意思,因為你拿了50本優惠券,超過一般的額度。」李小姐繼續說,「不好意思上面有沒有規定一個人限用幾本?」
與百貨公司經理討公道,李小姐越說越大聲,就快氣炸了,原來她一口氣拿著手上這個百貨公司發送的54張貴賓優惠券,要買名牌包,卻遭到店家質疑優惠券的來源,堅持不讓李小姐消費結帳。
顧客李小姐強調,「上面完全沒有寫一人限用一張,也沒有寫上限金額,完全都沒有寫,這個優惠券很好取得,可是當我花了10分鐘就可以湊到50本,業者卻說這個優惠券來源有問題。」
李小姐氣憤難平,因為優惠券上只註明消費2萬可抵4千,但沒有規定限一人一張,業者卻不讓她買,她氣不過精品店服務貴賓的方式和態度,賭氣的把蒐集來的54張貴賓券全都用上,堅持要買到上百萬的精品,百貨公司主管自知理虧,向李小姐下跪道歉,但李小姐不領情,也跪了下來,求業者把東西賣給她。
雙方僵持了7個多小時,連警方也跑來關切,一直到凌晨2點半左右,業者才同意讓李小姐拿優惠券購買。百貨公司敢發貴賓優惠券,卻怕客人買,還得顧客下跪才買得到,誇張的消費過程,真的還是史上頭一遭。(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賴雅芬、吳建毅)
消費者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wanlife wrote:
那個女的基本上我非常不以為然
抵用卷一次那麼多張一次用
在買之前就要先溝通問清楚
以免糾紛
任何精品店碰到特殊情況一定是先不交易
搞清楚再說
這那個品牌的處理模式都差不多
而且國際品牌基本上設櫃時都有簽保留銷售與否的約
因此不賣是合理的
X X X
事實上很多促銷活動,除直接打折及品牌發的折價卷外
很多是百貨公司辦的,也就是百貨公司要貼錢給專貴的意思
因此為什麼下跪的是百貨公司主管不是品牌
因為這次的包其實是百貨公司出的
基本上這次的情況應該算是GUCCI沒有確定百貨公司願意補貼的意願下
自然不願意出貨,要不然以銷售員約4萬的薪水根本不可能負責
所以要鑽漏洞前要先確認OK
轉自安洛大的說法
規則不是這麼定的吧。
說不賣就不賣喔,自己發了折價卷又沒說限定條件,人家當能有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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