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是真的沒有化工背景:
資料都是從國外尋找或提供的
可是有化工背景的與真正了解香水的,是有落差;大大引用文章,不能單靠背景喔!
-沒錯!我只是說Parfum(香精)或Eau de Parfum(淡香精)不會用PAEs:
因為歐美規定EdP的fragrance至少要10%,再用PAEs會太濃嗆(香料與fragrance不會嗆)
PAEs是超濃味道,所以EdT才需使用
-嗯! 你說人工提煉與萃取有毒性是沒錯,但那毒性並非不能排除:
真正的香水,製造過程中會排除毒性
事實上,目前全球香水配方主要購自德國Drom香水工廠(所有香水品牌都無自己香水工廠)
作為"現代香水"的起源國,德國對化工方面很注重,不會讓毒性殘存
-哈!我只是就純經濟觀點,覺得不必噴其他地方
男女噴灑處是德國慕尼黑香水協會的建議啦!
而且頭髮就用便宜的Eau Fraîche就好了啊!
-手心沒有毛細孔,比較不會進入體內;身體多數地方有毛細孔
歐洲廁所放置的EdT,大家都是噴手心,道理也在此
**像你所言,我不是念化工;但我相信多方面的相關資料,會比單篇文章來得有公信力:
我是這樣相信的,當然大大可以另有想法,並不槓格。
我在在強調EdT的風險,是因為綠色和平組織的2006.6的檢驗報告
綠色和平是我比較信任的單位,因為他們有專業人才又非營利組織
事實上,該報告出現後,國內原本研議要提升DEHP毒性等級,但被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擋掉
加上2000年的衛生署長李明亮又不管制PAEs,才有今日PAEs風暴
123香水達人耶 wrote:
關於chinhow的...(恕刪)
你可能沒注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EDP有含PAEs
我只是說,不管什麼香精,提煉出來,都要用定香劑(安定劑)
香酚的分子的分子量大,會散發的太慢,味道不明顯
分子量太小,一下子就散發完了,味道不會持久
所以,才會需要安定劑,來修飾讓香味的分子達到一個適當的大小,
好可以維持穩定、持續的時間
濃度高,當然可以把時間延長
但就你說的,把濃度從5%拉到20%也只是延長幾小時
分子量太小,一樣一下子就揮發光了,
至於有沒有毒性,我就就香味的分子來討論的
因為香味的分子有很多的結構是含有苯環的(幾乎都有),而苯對身體是有害的
還有一些結構,對身體也是有害的,
不過對身體有沒有害,這是要長時間去做研究的
可以肯的是,品質不好的、變質的,就可能有害
至於你說 "國內原本研議要提升DEHP毒性等級,但被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擋掉"
這點,我很想按讚,因為就是這樣的關係,才會有現在的塑化風暴
這篇文章,從頭到尾,講的都很符合羅輯
不然我也不會貼出來讓大家看
你可以拿去給有相關背景的人看,至少可以服人
我相信你看過很多的文章,不然也不能講出這麼多的內幕
不過就科學的角度而言,這篇文章,討論的是比較根源的問題
調配香水的人不一定會知道,不過合成原料的人就會知道這些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就國外的報導,A&F的香水,好像就是含有塑化劑的香水之一
我只是說,不管什麼香精,提煉出來,都要用定香劑(安定劑)
香酚的分子的分子量大,會散發的太慢,味道不明顯
分子量太小,一下子就散發完了,味道不會持久
所以,才會需要安定劑,來修飾讓香味的分子達到一個適當的大小,
好可以維持穩定、持續的時間
濃度高,當然可以把時間延長
但就你說的,把濃度從5%拉到20%也只是延長幾小時
分子量太小,一樣一下子就揮發光了,
~~了解~~
至於有沒有毒性,我就就香味的分子來討論的
因為香味的分子有很多的結構是含有苯環的(幾乎都有),而苯對身體是有害的
還有一些結構,對身體也是有害的,
不過對身體有沒有害,這是要長時間去做研究的
可以肯的是,品質不好的、變質的,就可能有害
~~沒錯!這確實需要長時間研究,這也是為何地下香水(精)危險之處:
其實這些調製地下香水的,都是有一般化工知識,才會膽大妄為!
因為牽扯到技術,甚至白金無塵實驗室等軟硬體部分
所以當EdT在大陸也引起風暴時,化工專家馮建軍先生承認化妝品等的檢驗技術與歐美有相當落差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至於你說 "國內原本研議要提升DEHP毒性等級,但被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擋掉"
這點,我很想按讚,因為就是這樣的關係,才會有現在的塑化風暴
~~謝謝!這點很讓人感概~~
這篇文章,從頭到尾,講的都很符合羅輯
不然我也不會貼出來讓大家看
你可以拿去給有相關背景的人看,至少可以服人
我相信你看過很多的文章,不然也不能講出這麼多的內幕
不過就科學的角度而言,這篇文章,討論的是比較根源的問題
調配香水的人不一定會知道,不過合成原料的人就會知道這些
~~有可能!因為我蒐集的資料,都是調配的這方面(這對我不懂化工的,比較好入門啦!噗!)
關於大大貼的該文,我會再去看仔細、請教,謝謝囉!~~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就國外的報導,A&F的香水,好像就是含有塑化劑的香水之一
~~對!當時12家的EdT,確實有A&F;但還有更大廠牌的喔!可是廠牌不是重點,主要是EdT的風險~~
123香水達人耶 wrote:
因為綠色和平組織的2006.6的檢驗報告
綠色和平是我比較信任的單位,因為他們有專業人才又非營利組織
事實上,該報告出現後,國內原本研議要提升DEHP毒性等級,但被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擋掉
加上2000年的衛生署長李明亮又不管制PAEs,才有今日PAEs風暴
環保署澄清DEHP列為第一類毒化物的作業過程(精要版)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提供日期:2011.06.08
--------------------------------------------------------------------------------
對於質疑環保署98年3次公聽會(5月11日、6月8日、7月1日)受到立委及業界壓力而未將DEHP列為第一類毒化物列管,究竟是署長的決定亦或毒管處處長的決定,環保署澄清如下:
本署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專家諮詢會議(毒諮會)建議之毒性化學物質分類,預告管制方式及辦理公聽會。因當時及目前DEHP等塑化劑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科學證據仍然薄弱,國際上對DEHP的管制仍等同我國第四類毒化物的管制方式,因此對於本署更改DEHP為第一類的管制方式,在公聽會的討論中未達共識。主席袁紹英處長於第三次公聽會做結論時,表示將另召開毒諮會討論。因此98年7月24日毒管處僅簽報署長核定此三次公聽會中已有共識,列管雙酚A等內容的公告,未提及DEHP議題。
今年(100年)2月17日歐盟執委會公告,將6種(包括DEHP)高度關切的化學物質改列至附件14的授權物質(相當我國第一、二類毒化物的管制方式)清單中;規定最後受理許可申請的期限為2013年7月21日;2015年1月21日以後未獲許可者不得繼續使用。此公告給予近4年的緩衝時間,才完全禁止DEHP未經許可的使用。且自歐盟化學品管理署2009年6月1日建議歐盟執委會列入優先授權物質清單後,歷經1年7個月才完成上述管制期程的公告。可見歐盟執委會對加嚴DEHP等對環境生態及對經由環境間接影響人體健康的管制,亦需考量被管制對象受到的衝擊。環保署近日已進行預告,將比照歐盟最新的公告規定,依毒管法對塑化劑管制分類全面升級列管。
對DEHP等經由影響環境中生物後(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間接」影響人體健康的毒性化學物質,進行管制的緩衝期程可以較長的原因,是因為DEHP等塑化劑經由終端商品對人體「直接」接觸而產生健康影響的管制,已由商品檢驗單位依商品管理法規禁止或限制其添加於商品(例如兒童玩具)的含量,並自始即由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禁止不得加入毒性物質或未標示之物質於食品中來進行管制。
對黑心廠商違法將DEHP毒化物加入食品,須靠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稽查、檢驗來發現,並可利用我國95年公布的行政罰法第18條,評定其過去的不法利益以加重其罰,剝奪其不法利益的嚴懲方式予以嚇阻,來達成管制的目的。終端產品的管理法規限制直接與人體接觸的管制目的及方法,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管制其進入環境後間接影響人體的管制目的及方法不同,並非直接相關。DEHP或其他塑化劑只要列入毒管法毒化物,已明確不得添加食品中,與其是否自毒管法第四類提升至第一類或第二類無關。
綜上,外界推論,是95年環保署將DNOP改為毒管法的第一類毒化物管制,而促成黑心商人改用DEHP添加於食品中的原因,而98年未將DEHP改為毒管法的第一類管制,是使DEHP繼續違法使用兩年甚至五年的說法,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
有空去看看474期天下雜誌
政府監管一位監委vs. 四任署長糾正三年不改政府也「 塑化」
不要又開口閉口黃淑英、李明亮的
2011.06.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123香水達人耶 wrote:
若2000年李明亮就管制,若2006年黃淑英不反對,國人不是會減少幾年危害嗎?
你還是沒看清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的公告
質疑環保署98年3次公聽會(5月11日、6月8日、7月1日)受到立委及業界壓力而未將DEHP列為第一類毒化物列管,究竟是署長的決定亦或毒管處處長的決定,環保署澄 決定的權利不是公聽會可以決定的 公聽會的意見並無任何強制力 政府機關部門才是決策人
不要角色顛倒 要在野黨幫執政黨背黑鍋 非常可笑 標題已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因當時及目前DEHP等塑化劑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科學證據仍然薄弱國際上對DEHP的管制仍等同我國第四類毒化物的管制方式,因此對於本署更改DEHP為第一類的管制方式,在公聽會的討論中未達共識。
天下雜誌狠批三聚氰胺教訓以來 政府到底做了什麼 明明有機會好好把關
監委糾正好幾次 拖到現在塑化風暴出現 才是最耐人尋味的..
123香水達人耶 wrote:
2000~2008的...(恕刪)
你還是沒看清楚公告就一直在那邊喊阿扁 李登輝的 一直泛政治化的不就是你嗎?
我來幫你解說一下好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2011.06.08 這篇公告的意思是說
1.事發之前我們和國際對於DEHP等塑化劑的管制都還是一樣的,事發後公告預告會隨歐盟進行調整。
2.DEHP沒有列入第一類毒化物決定權在政府,由毒管處簽報署長核定
不是黃淑英 黃淑英不是環保署長 更沒有權力主導政策
3.根據公告DEHP有沒有列入第一級毒化物 和食品中有沒有含有塑化劑
是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到的事情,這是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事情。
舉了例子來說
統一LP33膠囊就被驗出第一級毒化物DNOP(管你列入第幾級!?)
該膠囊是由藍委陳根德公司代工製造
統一總裁是馬英九百年欽點的總統府資政
統一的事件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跟黃淑英有什麼關係!? 就算DEHP列入第一或第二級
食品中還是會出現這些毒物 跟第幾級毫無關係
環保署已經出來澄清了 請不要再道聽塗說了..
所以你一直扯黃淑英是毫無意義的~
至於李明亮不管制塑化劑? 根據這個公告 我國都依循國際管制相關規定
直到目前也是這樣 您的說法顯然有失公允 台灣塑化劑並不是沒有分級 好嗎!?
況且黑心雲化劑流竄台灣二三十年 您卻只挑特定政黨顏色攻擊
顯然有意把事件貼上顏色標籤 您怎麼不說1980年不管制 1990年不管制
偏偏挑個2000年!?
至於食品衛生管理法本來可於三聚氰胺期間好好檢討
其後又發生阿好嬸香豆素事件 監委糾正三年還是不改
最後爆出塑化劑風暴也不意外就是 監委的糾正不是無病呻吟
請理性討論 不要泛政治化!!
還請您多看清楚環保署公告 有空也可以翻翻天下雜誌寫的都很清楚
少做一些情緒性言論卻又不客觀的偏頗文字
把任何事情抹成藍綠 對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不敢看自由時報 環保署公告和天下雜誌總可以信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