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版上應該也有人用過,網址如下:http://toomorechiang.appspot.com/boys小弟的許多朋友因此而很介意甚至有人把PLURK的帳號砍掉但小弟比較在意的是能不能告他並索賠?畢竟沒有放什麼見不得人的照片在經濟不景氣的現下若能因此撈一筆未嘗不是好事
照片要放到網路上就要知道它可能會被拿出來做些什麼,因為這些經常發生,尤其是女性同胞身上。網路本身就不是那麼保密的東西,在你把隱私資料放上去之前就應該先思考清楚,我從來沒放過自己的照片到網路上,也對自己隱私資料隻字不提。--噢!我忘了自己有隱私潔癖...
應該是不能告吧以前銀行業也是這樣濫用資料,把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作重複利用(推銷信用卡、推銷貸款....)但是並沒有因此而發生違法爭議,被歸類在道德問題前幾年政府才有定型化契約規範資料使用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開戶契約上會註明,簽名表示不同意公司轉用客戶資料,沒簽名的表示同意~~反面定義)以網站來說,只要在註冊頁面上(或是內部連結的任何一個功能)要求你的授權就可以避免法律爭議例如fasebook,開啟任何一個應用程式,都會要求你授權同意取得使用者資料免費賺取fasebook遊戲幣方式,更是包含了許多要求註冊上傳照片的交友網站、問卷調查網站你不能反過來說人家濫用資料,因為你已經事先同意了遊戲規則另外,你想藉此撈一筆,請先考慮律師費是否划算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這種事情你就算告贏了,也賺不了幾個錢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應該是不能告吧以前銀...(恕刪) 我覺得這和你講的有個地方不一樣因為照片是上傳至plurk上使用所以在plurk上出現都是合理的但這個站是網友另外架的並使用GOGGLE的引擎連到PLURK的圖片資料庫1. PLURK並沒有告知使用者上傳的照片會被其他網站使用2. PLURK是否有授權該網友使用其資料庫圖片?3. 若PLURK沒有授權該網友,則其行為是否為盜用圖片?這是個人有疑慮的地方===自從有人發現這個站噗浪開始變的冷清朋友又以使用MSN為主了
如果使用圖片搜尋引擊搜尋我是型男, 就會有1個滿滿全是自認是型男圖片的頁面出來,老實說結果可能跟原PO的那個頁面差不了多少.如果原PO提供的網頁是違法的, 那麼 google 圖片搜尋就是個標準的犯罪工具....
殺人熊 wrote:如果使用圖片搜尋引擊...(恕刪) 請問你有隨便點幾個人的頭像進去看看嗎?一開始的版我覺得倒還好點進去以後可以看到該員曾經放過的照片甚至還可以看到有些人發過的噗這樣就很不好了拿搜尋引擎來比最大的差別就是搜尋引擎點下去是回連結到出處網頁而他這個網站不是
所謂隱私權實在是很難界定的如果有一個男人到大街上脫掉上衣給人家看然後去告在大樓高處用望遠鏡看的人說--我是讓你在我面前看不允許用望遠鏡在高處看又去告把他拍照登在別處給別人看的人說--我是讓你在我面前看不允許在未經我同意下刊登給別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