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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windows xp公共場合的版權問題

小弟為一名技術服務人員 現在有一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現在有一個客人電腦在小弟的工作場所 它有win xp原版序號(HOME板且有雷射貼紙)

但它沒有原版光碟 如果此時幫它安裝自己燒的win xp並輸入客人的原板
序號 不考慮舉證問題 在法律上我是否違法了呢 請各位大大賜教
2009-07-03 19:39 發佈
他的序號是合法取得的,並合法使用
光碟只是安裝媒介,不會有法律問題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

PS:你的 XP 是不合法的話
那會有其他問題
法律不會去管你那片光碟是什麼東西,
重點只在於你的客人有沒有經由正常銷售管道(非補帖商)取得正版軟體授權,
有就合法,沒有就違法,就這麼簡單。


至於(假設)客人的授權屬於隨機版序號,你灌的卻是盒裝版光碟,
(以上只是舉例,不一定符合你的狀況)
這種狀況違反的是「授權合約」而非法律,
違反合約和違反法律是不同的議題,不能同一而論。
作者為網路嘴砲家,長期關注論壇筆戰動向。
一般隨機版只授權於"隨機"的電腦
依微軟的規定那組序號只能用在他當初買的那台電腦上
不過規定是規定拉
你打電話去微軟後那組序號還是可以轉移到別台電腦的
記得要灌的 HOME "隨機版"喔
eights wrote:
他的序號是合法取得的...(恕刪)



真品證明標籤 (COA)、安裝光碟、使用手冊 - 三合一缺一不可 (只有 Office 2007 隨機版,銷售時已完成隨機安裝,並不提供給客戶安裝光碟)。
terry0842 wrote:
一般隨機版只授權於"...(恕刪)



如果這部電腦保留有軟體安裝光碟、說明手冊及真品證明標籤 (COA),並能隨機轉交,二手電腦是可以同時轉移隨機版軟體的。
那所以請問各位大大


如今他的電腦擁有隨機版的雷射貼紙序號貼在機身上


但是他把光碟片遺失 那麼 我以網路上抓取iso或是拷貝其他原版光碟或是使用自己的原版光碟

但是輸入的是他合法擁有的序號 再公共場合進行這些事情 這樣有違法微軟的授權規定還有著作權法嗎
MSInfo wrote:
真品證明標籤 (CO...(恕刪)


呵,一堆筆電完全沒有附光碟
所以就不合法囉

某些筆電還允許使用者把硬碟上的還原區
備份燒錄到自己的光碟片上
所以這樣也不合法囉

微軟根本不以光碟為合法依據
隨機版的序號貼紙是最重要的東西
fwrr wrote:
那所以請問各位大大如...(恕刪)


不會啦!
不然,一堆電腦公司都不用做事了
微軟定義很清楚 光碟片完全沒有關係 那只是安裝媒介
現在的W SERVER 等 直接還給你隨便抓的
重點是你的授權是否合法
重點只有一項:貼紙或是授權合約

再來試看上面的授權和你當初取得的是否符合
(例如取得教育版授權 安裝於商用電腦 就是合法取得授權卻非法使用)
如果沒特殊狀況光碟片自己燒錄也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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