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 自動測到需要重新啟動..
一樣用電話就通過了 (( 是語音 不是 客服..
印象中 好像是因為 一登入xp就會卡在那 所以 必須先啟動 ( 無法使用網路所以才打電話 )
我連電話都背下來了.. 0080024681668
您好 ~
apple G5 wrote:
假如自己組裝的pc 去購買中古機拆下之XP序號貼紙
把XP序號改成跟貼紙一樣
這樣作是否擁有合法版權?
BSA來抓時會過關嗎? ...(恕刪)
我引用我自己的文章
你的觀念跟大部分人的觀念都一樣錯誤,
所謂隨機版的授權範圍是
「隨同此台電腦一同採購之軟體,此軟體授權有效範圍,隨此電腦同生共死」
請注意,關鍵只有上面這一句話,所以:
1. 該軟體必須隨同電腦購買,以發票或出貨單為憑證才算有效,
如果無發票或任何憑證證明這是一起買的,授權就無效,算盜版。
2. 該電腦轉售、轉贈,隨機版軟體應一同轉售或轉贈,不可分開銷售或使用。
3. 該電腦報廢,此隨機版一併報廢,永久失去授權效力。
看完沒?我從頭到尾沒提到那張貼紙或那片光碟,因為那些都沒用,
授權貼紙離開了該部電腦就失效,所以你把別人貼紙拆下來給你用就算盜版,
上面推文說序號對應晶片組號碼也是錯的,誰管你什麼晶片組?
證明隨機版授權有效,靠得是發票或出貨單,
還要證明單據上的電腦確實是貼紙上面貼的這台才行,跟晶片組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撕別人的隨機版貼紙來貼,只能說是自嗨而已,
並不能改變你盜版侵權的事實。
作者為網路嘴砲家,長期關注論壇筆戰動向。
threesecond wrote:
我引用我自己的文章你...(恕刪)
OEM是隨機銷售,不過也分很多種,其中兩種是:
1.隨機銷售由USER自行安裝
2.預載於機器上
一般預載於機器上的,是有品牌識別的那種。
至於那標簽合不合法,這有模糊地帶。
如果這售出的標籤沒有被使用過,那麼很難證明他是隨『那一台機器』銷售,也就是說,這標籤也可以說是買來與現有的電腦來做搭配,至於之前怎樣,不知道,也沒必要說。
但如果這個標籤有被使用安裝過,或者被啟動過,那麼後續任何一台電腦使用此標籤都是沒有經過授權的。
微軟OEM的授權是以此標籤為主。一般零售版,裡面會有一張授權書,是以那一張為主。select授權,會有另外一份授權證書,授權範圍以授權證書內容為主。
任何的光碟,都僅只是安裝媒介,並不是正版的證明。所以擁有標籤,就算用的是大補帖的光碟來安裝,也是OK的。
最後!
微軟看是不是盜版,與BSA來查盜版,看的不是電腦機殼上的貼紙。
他們看的是電腦裡面的產品識別碼『Product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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