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程式寫了十幾年,
記得有一位主管跟我說的話,我永遠都記得,現在我也跟我的屬下說,
一個好的程式不是邏輯多好,程式多美,寫的多簡潔…
一個真正好的程式是讓所有人都看的懂,每個人都可以接手,
喜歡抬槓的人會說,那我隨便亂寫,只要功能達到就好,完全沒邏輯也可以,一分鐘跑完的程式我寫的程式跑三天,
要是你主管同意,我也沒意見,但寫出這種程式的人我一定第一個把他fire,
很多人寫程式的習慣很不好:
1. 不寫註解:打死都不寫,
2. 喜歡有自己的風格:變數命名不照規定,喜歡賣弄程式功力,程式簡短到幾乎不能看的懂,一樣是沒註解
3. 喜歡把核心的CODE包成DLL又不給SOURCE
4. 暗藏後門
….,真的說不完,
今天你領公司的薪水,你就有義務把自己的事做好,一段不能維護的程式就像一顆腐爛的螺絲,唯一方法就是把它換掉,
一個程式使用多年,只想增加一點功能就得全部重寫,萬一是個大程式就得花上幾個月,這對公司、老闆或客戶是不公平的,
為什麼現在的公司都傾向OOAD、UML,甚至取得CMMI認證,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REUSE及DEBUG容易,不要寫程式的人離職了,他的程式只有他認得,
話說回來,現在的工具越來越多,寫程式越來越簡單,程式師越來越越不值錢了.
ulimie wrote:
這樣說是很客觀. 不過, 責任很難界定
寫程式的大致分三類:
1、除了完成任務,精雕細琢,使其更完美、更規范;
2、按計劃完成即可,不用考慮過多其他的問題,即帶點敷衍或完成任務的性質,現在也有很多是因為時間關系來不及精雕細琢;
3、最后一種,有在程式里設陷阱、暗藏後門,與程式好壞、是否規范不是同一個范疇的問題,不過多半此種的程式也寫得不錯。
第一種一般都是職業素養較高的高手,只要公司有這塊業務的需要,裁員不會到這種人頭上;
第二種就是混混日子,僅僅當作一份工作來作,有較少的功力深者(感覺都是對公司些許意見,出工不出力),更多的是功力泛泛者;
第三種就是撇開功力來講了,純粹的職業道德問題,基本上裁員都是后兩類人吧。
關于出問題脫不了干系和責任界定,我指的是暗藏後門、故意設的陷阱之類的,即第三種;
第二種是沒問題的,就如同做壞事和不做好事的區別一樣,第三種如果查明因為故意留陷阱、後門造成損失被追究責任的,是有例子的
當你有做不完的 case,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顧到程式 讓所有人都看的懂, 每個人都可以接手?
公司精簡人事, 我一個人要做好幾個人份的工作, 能趕著做完不出岔, 好睡個覺就不錯了, 遑論要去寫什麼清楚註的註解, 藏什麼後門......老實說, 我忙到下次要 review/修改時, 連我自己都要回想一陣子.....
還有, 也不是不願意去教, 去傳授, 去說明, 難道你們沒碰過同一個問題, 同一個人, 今天來問, 下星期他還要再來問一次的嗎? 保證, 再下下一週, 他還要再問. 有些人就是抓著手讓他吃飯, 下次再吃飯還是得抓著他的手....你會說為什麼我不寫好說明, 是的, 我沒空, 可是我說明的時候, 你就不能體諒一下, 自己做個筆記嗎?
各位沒感覺到網上一堆人不去搜尋一下就有找得到的資料卻不去找, 劈頭就來發文問問題的嗎? 寫了說明他也不見的會去看, 直接問你比較快, 巴不得把他的事變成你的事, 幫他把事做完.....
現在這陣子在外面流浪的程式設計師也很多
甚至資深的也不少
難道它們程式都寫的不好??
ulimie講的我很認同
文件paper是專案結束為了結案才不得不寫
註解通常也都只是稍微寫個很簡短的一小行
有些甚至只是用來註明哪一個人哪一天有修改了這段code
當每天有很多的事情要弄, 老闆又有很多的想法時
今天能寫的完都要偷笑了, 你還有時間寫註解怕以後有人看不懂那真的很強很厲害...
我寫程式也大概八九年了
替人救過的火也不少~ 註解在哪我真的很少看過....
即使程式有註解, 那也不太會是救火的重點
程式又總是舊的bug還沒抓完, 新的專案又進來
進來之後, 老闆還要你綁入原有的系統做擴充
所以導致了更多的bug...
新專案又牽涉新技術, 還要花時間k技術文件..好幾天沒睡...
偏偏當老闆的人, 卻都以為程式bug這東西是不應該存在的
一套能賣給客戶的東西, 怎麼會能有bug呢~~
然後眼睜睜看著bug list..1xx個..2xx個不斷的擴充..手還一邊的發抖希望工作不要再來了
這才是現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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