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會詳載授權條件與約定遵守條款。
可啟用,代表序號是真的由微軟所授權,
但不代表符合授權條款與使用規則。
可持續使用,純粹是微軟不想計較,
不代表他無法追究。
明知有疑慮,仍執意購買,風險得自負。
金額不高,買家大多「自認」願意且有能力自行承擔風險。
只是多數人不清楚這個風險是僅止於付出的價金,
還是可能延伸出其他法律訴訟?
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延伸的法律問題,
要看所有權人想追究到什麼程度而定。
下載音樂被告上法院也不是沒發生過。
花錢購買「違反授權條款」的「正版序號」
雖然目前還沒聽說有人被告,
但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
多數人也只是暫時預期最多只是被停用
或像之前那樣出現黑色桌布顯示「你已經成為盜版受害者」。
但風險是不是僅止於此,誰知道呢?
我以前買過一次這種的
付款後 給我網址 下載他們的版本office 跟序號
用起來就感覺怪怪的
後來最後快到期 發現跟正版的會有衝突
所以我是類似懷疑是盜版的破解版
搞到整個office後來重灌
買正版序號才解決
RentHA wrote:
我們這種小小消費者自行複製/重製給個人或家庭用,是受著作權法第51條保護,因為是合法的,所以微軟不敢抓也不會抓…
著作權法 第 51 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可以這樣解釋為合法???
注意其中一點,【在合理範圍內】
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
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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