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6606 wrote:
認識一個音樂創作者,...(恕刪)
序號可以啟動可以正常用就好~可以自動更新。盜版的定義是什麼?用破解軟體啟動的才是正盜版吧!!
以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舉例好了。
余正煌將其論文交給陳明通批改,代表陳明通有得到余正煌的授權,可以對余正煌著作(不管完成與否)進行審視及校閱,但余正煌給予陳明通的授權也只限於”審視”及”校閱”,余正煌沒有給予陳明通”散佈”的授權,陳明通將余正煌未完成的著作以”重製”(複製貼上or重新書寫)的方式將部分段落”散佈”給林智堅,這已經是違反著作權的行為了。
再者,林智堅在未經余正煌授權且沒有引注來源的情況下,將余正煌未完成著作的部分段落使用在林智堅的著作上,這不是盜版什麼是盜版?還是你認為林智堅沒有違反著作權/不具有抄襲行為?
盜版與正版的差別,從來不在於是否獲得金鑰/著作,重要的是否取得著作人的授權,著作人可以指定其授權的人物/方式/時間等條件,只要取得著作/金鑰的方式,違反著作人的授權條件,那就是盜版。
“盜版”指的便是”未經著作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重製”或”散佈”等行為,”破解”其防止”重製”或”散佈”的機制不代表是”盜版”,這不管在DVD/BD或是家用主機的”破解”上,都是如此。大部分國家並不禁止”破解”這個行為(台灣、日本等例外),而是禁止”盜版”這個行為。
只有”符合”著作人的”授權條件”,取得的著作/金鑰,才算是”正版”。
如果你不理解以上的規則,那麼建議你不要進行任何創作類的工作,時間久了一定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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