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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er wrote:
建議你到 Twitt..可以用 Brabus/AMG 和賓士汽車間的關係來打比方嗎..(恕刪)
那請問boarder大大,可以用 Brabus/AMG 和賓士汽車間的關係有沒有認證跟付費關係?

2次編輯:
啊,這樣問太籠統了,抱歉。

喵。問的是,如果有認證跟付費關係,那有什麼結果?
如果沒有認證跟付費關係,那又如何?
那實際上有這樣的關係嗎?

然後此比方如何類比在twitthat跟twitter的關係上?
謝謝您。
喵。 wrote:
4/23 編輯:早上...(恕刪)


我直接寫我認為沒有抄襲或仿冒的結論,因為我認為沒有說明的必要,別人會替我說…那個樓上誰誰誰已經有講了,嗯!(很歡樂啊~)XD

我認為你求戰的原因:
1. 標題下得不好。與時下新聞媒體下標題一樣先入為主,加個問號意在引起議論。
2. 不做功課。與時下記者一樣,問問題前不做功課。不先去瞭解該服務如何產生?為什麼會這樣設計?發展歷程為何?等其他原因。只等著別人告訴你為什麼。
(我…我要求太高了嘛?)

我沒有戰意滿滿啦!贏了又不會領比較多,輸了又不會少塊肉。(更何況我也沒戰過幾次,沒勝過…)

個人覺得這種事情,若是我,要 po 文前會直接先問當事人 winson 與 tzangms 瞭解一下,依據自己的瞭解下了判斷後,再 po 文與大家討論。

呃…再下去就離題了!就此打住。
謝謝Kirin Lin大大的回覆,

雖然這也覺得沒有說明的必要,但是喵。還是說明了,因為這樣是詢問求答的態度。

喵。還是再說一次,喵。還是沒求戰,請Kirin Lin明察:
1. 喵。並沒有需要徵求您的意見再來下標題,而且本來就無法確認是否有這可能,因為不妄下twitthat抄襲twitter的武斷言論,所以標題加上問號。如果有疑問而加上句號,進行肯定或者否定對方的動作。這樣喵。覺得對不起自己。

2. 說到不做功課,喵。現在知道twitthat是做啥的,一樣要問為甚麼要這樣設計?發展歷程原作者有說,不過還是想要知道為甚麼這樣設計?喵。覺得winson說得可能過於武斷,但是tzangms的回應也沒能適切的解決這個局面。喵。認識winson,但是這並不代表喵。就要說twitthat抄襲twitter,如果喵。這樣做的話,那這對winson來說不好,對tzangmas也沒有好處。喵。不會因為認識誰就挺誰。

光是說別人沒有做功課、或者標題下得不好、只會講很歡樂而沒有回答,這樣看起來並不是個回答問題的好方法,不然喵。要是也以這種方式回文的話,那整篇都是「好歡樂啦。」、「別人會說明。」、「別人會替我說」一點建設性也沒有,喵。想要知道的答案也沒有得到結果。

謝謝您分享您個人的發文態度,也感謝您表達沒有戰意的立場,喵。最怕這樣喊打喊殺啦,這樣哪能把問題討論下去?也希望喵。的疑惑可以得到更多面向的解答。

謝謝Kirin Lin

喵。
喵:

其實歡樂的是你來討戰的態度。

如果你是說:『twitthat 的 logo 長得跟 twitter 太像了,這有侵權之疑』.... fine,這很好。講到了重點。我完全同意。

但是,你是說:『twitthat 抄襲或仿冒 twitter .... 避免以後出現類似尷尬狀況』 .... 就一個看個這句話的人而言,抄襲代表的是功能,顏色 .... blah, blah ... 都一樣 or 相似。

我們在用 twitthat 一段時間的人,我們知道他不一樣~很好 .... 而『你』不知道的人,看起來覺得一樣,那也有道理~也很好 ...

但是你不想用,就在批判,也怪不得別人以看笑話來看你的問題。要批判也可以,搞清楚再來。

否則,怎麼看你這就是再討戰 ...幫你的朋友winson 出頭?不是嗎?

你自己搞不清楚就批判,這不是讓人覺得很歡樂嗎? :D

你應該覺得幸運的是,我們這些回你話的人都是很歡樂在跟你談這件事,而非對你批判。

你真的該好好想想~

如果你還是牽強的想要繼續~那 .... 加油吧!我會繼續歡樂的看下去。 :)

BTW, 看看你朋友的在 twitter 怎麼罵吧 http://tzangms.com/blog/web/1148 !這樣就讓人很不歡樂了。

這原本是可以很歡樂的建議跟討論啊~
喵:

BTW, 別去修改你的 『原貼文』啦,這樣很沒誠意。後來看的人,怎麼知道你的原 po 是長的怎麼樣呢? :)
嗨,MarkWu您好,

喵。只有追加編輯,並沒有修改原貼文內容,要知道原po,只要把後面追加編輯給略過就可以了。
看來這牽扯到很多個人恩怨情仇,但是那些不管,以個人CI 設計的經驗來說,還是之前說的,「服務、內容有沒有干係或有沒有一樣,跟商標是否有侵權一點關係都沒有」,樓主的標題雖然沒提到 logo,但是貼圖的意思應該很明顯了吧!希望這樣的觀念大家會明白,今天 twitthat 沒有明顯侵犯到 twitter的任何權益,我想 twitter 不會無聊去告,但是這並不表示在商標的侵權上無議。。

至於上面有人提到 BRABUS AMG 與 MB 的關係,AMG 已經是 MB 的子公司了不管,那 BRABUS 的大B logo 跟 MB 的三星logo來比較,嗯,一點像的地方都沒有。
不喜歡?就不要看啊!
謝謝怪盜吉德大大回覆,

  喵。個喵。跟這幾位大大都不相識,也沒什麼恩怨情仇(又不是演大宅門。)最主要在於視覺觀感(如果是實體產品的話,可能還有質感跟風格之類的考量?)給人很相像的感覺而產生的疑慮,就如同先前pchome跟雅虎首頁layout相似也引起一番討論、或者最近的封測黑米3.0跟funp的layout相似程度上為何會引起討論?您的意見讓喵。會對這方面的問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啊,嗨,MarkWu,抱歉,剛剛沒看清楚,漏了上一則,

  喵。只能說,喵。確實沒有要來討戰。你口口聲聲要說喵。要討戰,其實喵。也不願意跟你戰啊。不認識你,戰啥戰?喵。跟認識的人還戰比較多呢。

  但是您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點;您的作法您是將我的敘述剪斷,再做對您有效的解釋,就像一些媒體的作法一樣。
喵。搞清楚了,就算喵。現在馬上去申請一個帳號,一樣會有相同的疑問,疑問也寫在上頭,喵。並不能確定twitthat的logo或者版面layout是不是有抄襲或仿冒嫌疑?因為大家都這麼做、因為twitthat的作者是抱持的分享服務大眾的心態,所以這樣做就是可以的嗎?

  喵。也再說一次,就算今天喵。來這邊問這個疑惑點,也仍然不表示喵。贊同winson的說法與表現方式(那的確不怎麼讓人可以歡樂得起來。),不然喵。直接就篤定說twitthat抄襲twitter就好了,何必這麼大費周章詢問還一一回答?但是您卻直接將這一切解釋成喵。在替winson出頭了。

  此外今天並沒要辦投票來定生死,如果各方給的意見就是沒有抄襲,那就沒有抄襲;如果會被認定有抄襲嫌疑,那就要來瞭解為甚麼會有這樣的疑慮啊,不管結論怎樣,twitthat相信還是一樣繼續下去。

  就像喵。認為16F-18F的幾位大大說的也很有道理,讓喵。對這一個問題有更進一步的瞭解。但是你並說不出來(或不說出來。喵。不能確定這點。)為您認為的情形的任何說明。對於這樣的回覆,喵。並不覺得幸運,因為像這類回答只以很歡樂的答案(?)來掩飾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瞭解程度。就算您很瞭解好了,您的回覆對於喵。想瞭解的疑惑只能夠以喵。個人想要討戰來帶過(在即便喵。一再說明沒有要討戰的情形下。)對於這個疑惑的釐清一點幫助也沒有。

  至於您愛怎麼歡樂的看待,那是您的事,即便喵。不同意這樣的態度,也會維護您覺得歡樂看待此事的權利(不過不會誓死,因為我並不知道您是哪位嘛﹍)。

喵。
hi 喵:

所以我要你不要改原 PO ...

因為你的原PO的確只有那行字~我要如何斷章取義來作有效的解釋呢?

至於回答你的問題,我不是回了嗎?

如果你是說:『twitthat 的 logo 長得跟 twitter 太像了,這有侵權之疑』.... fine,這很好。講到了重點。我完全同意。

但是

但是,你是說:『twitthat 抄襲或仿冒 twitter .... 避免以後出現類似尷尬狀況』 .... 就一個看個這句話的人而言,抄襲代表的是功能,顏色 .... blah, blah ... 都一樣 or 相似。

你不能要說得酸,卻又不准別人有意見,一有意見就說斷章取義,作對自己有效解釋 ...

這 .... 呵呵 ..... 這 ....越來越歡樂

還是你只希望我回答『是或不是』 ... 如果只是要這樣的回答,那我就說不是抄襲了。

BTW .... 會有你幫 winson 出頭的聯想,純粹因為你的原 po 的問題,只有上面那短短一行,下面又說不是求戰,甚至後面又捕述你跟 winson 是舊識

如果你確定不是幫 winson 出頭,那我跟你道歉,是我失言。 :)

就像我說得,可以很歡樂的討論的事,因為你朋友 winson 個人不知為啥的謾罵,加上你在這的原 po ....

讓好心開發這樣加值服務的開發者受到傷害,你覺得 okay 嗎?

你真的得好好想想。


看來大家對 twitthat 的討論真是歡樂, 就讓我來解決喵的問題吧! 請大家到下列這個網址看看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twitter-development-talk/browse_thread/thread/bb7cb31d5022cbbc

看看這篇討論串就可以知道 twitthat 的 logo 會不會被 twitter 告, 下列我也節錄了一部份:

Q: Hello, Dose anyone know if i can use the twitter logo?

A: As long as your project doesn’t step over the usu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undaries, sure, go ahead.


Q: Um what are they? Im making a hud in Second Life and it costs me money so i need to sell the hud to make money.

A: Ah. In that case, please consider using a bird or just the “t” in Twitter or something that’s not the full logo. We’d prefer that people not sell commercial products using our logo, but variations on the logo are fine.

這應該有解決喵的疑問吧!?
Gentoo on iBook, iLinux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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