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12 wrote:
那也是滿了以後才會整合成一個按鈕啊
這不過就是列表的方式有差別而已........
你 Mac 開兩個 Finder 視窗, 他也是分成兩個.
視窗本來就是 Jobs 看到見獵心喜就買來 Mac 發展,
然後被也被 Gates 見獵心喜, 趁機加入, (偷)學去發揚光大的.
002112 wrote:
正常是一個視窗一個按鈕
我說的設計理念看功能表列 (Menu Bar) 就知道了
Windows 把他放在視窗裡面,每個視窗都有一組
Mac OS 把他放在螢幕的最上方,只有切換到該程式才能看到有關的選項。
放在最上方難道就不是每個視窗一組了????
還是每個視窗一組, 只不過是在最上方而已....
別死腦筋好吧.....
難道鉛筆放在左邊抽屜就變成白紙,
放右邊抽屜才是鉛筆?
002112 wrote:
Windows 跟 Mac 我都用過,只是覺得 95-Vista 那種排列方法比較適合 Windows 的操作方法。
很多人都用過,
只不過用 Windows 的人有較大的選擇權可以選擇不要去用 Mac,
用 Mac 得有些就算不想也還是得用 Windows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