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被凍結起來不能用
後來就去PCHOME買個49元的加上去
就可以用了
剩餘點數是:原本被凍結的+PCHOME新買的
不過這是我之前的經驗
現在是不是這樣我就不知道了,現在用到過期的機會不多
已經在skype.pchome.com.tw 發問
就等他們回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通傳營字第09605024040號
主旨:訂定「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自九十六年四月一日施行。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附件)。
略..
本契約內所稱商品(服務)禮券,指由發行人發行記載或圈存一定金額、
項目或次數之憑證、晶片卡或其他類似性質之證券,而由持有人以提示、
交付或其他方法,向發行人或其指定之人請求交付或提供等同於上開證券
所載金額之商品或服務,但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之抵用券、折扣(價)券。
在禮券定型化契約中的商品(服務)禮券之定義為,消費者向店家購買之任何
型式之有價證券,不管其型式、顏色、材質為何。凡消費者於消費時可以用
來抵扣消費或服務的證券皆可稱為商品禮券。
以下為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二、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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