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l wrote:
如果公司被BSA盯上
譬如說公司有10台電腦.10台都沒用正版軟體.
被BSA抓到後.將公司這10台的軟體全部買正版的來裝.
那是不是就OK了.
也就不會走到法院 & 須陪賠償金 是嗎?
實務上BSA不會主動抓公司,而是收到檢舉之後做「查證」
這種檢舉大多都是員工幹的好事(確切知道公司的軟體使用狀況)所以BSA的查證通常很準
BSA會先跟負責人聯絡,根據檢舉狀況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版權證明
這段時間內只要立刻補足授權,在BSA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證明,BSA就不會在有下一步動作
(不會把案子送到保智大隊走法遇途徑)
小公司電腦數量不多,立刻補足的難度不大,而且小公司太瘦沒油水,協商解決的彈性較大
大公司電腦數量太多,立刻補足的難度很大,而且大公司肥肥油水多,確認檢舉無誤就直接下狠手了
而我看過的例子都是20台以下的小公司,連同CAD軟體整套買齊也是狠可觀的花費
最後還是跟BSA有成功協商,所以都沒有走上法律程序,也沒有和解賠償,就是把授權補足而已
steve0608 wrote:
公司越大就越肥,越不要心存僥倖!
沒錯~
bluesystem wrote:
我還是有點不太懂, 如果我帶自己的NB到公司"沒有做公司的東西"
(也就是NB找不出任何證據有使用自己NB內軟體處理公司的工作)
是否也要由公司負責?
3樓的大大已經解釋過了,如果公司有ISO,本來就不可以帶私人NB,或是私人NB一樣要接受內部管理
(很多企業也是依照ISO規範,甚至有更進一步的資安規定,例如禁止使用隨身碟、相機.....)
有正常內控管裡的公司都會有自己的規定,違反規定就是在跟你的飯碗開玩笑
BSA目標是盯公司,而公司要有內控管理員工,這是層層負責的事情
公司內部管理不善不是BSA的責任(就像我們覺得店員不好的時候都喜歡叫老闆出來嘛~)
有些小細節的變數很多,法律攻防都是見招拆招的事
想要短短幾句就直接判斷誰該負責,或是要說檢查什麼不檢查什麼,其實都太武斷了
lgm92 wrote:
這家只拿蒼蠅拍的民間團體 電視廣告這樣嚇唬人
他們只敢拿蒼蠅拍打打蚊子
至於虎頭蜂 它們連動都不趕去動
就算是虎頭蜂的離職員工去舉發
它們看到的名字
嚇都嚇死了
換句話說 公司越大就越肥 越肥他們越不趕去動
總歸一句話 專打蚊子的民間公司
您要不要舉個例子? 什麼叫虎頭蜂公司? 像我們公司是上櫃公司, 老闆
也有一定的後台, 遇到BSA一樣要妥協.
據我所知愈大的公司, 他們愈愛~ 上市上櫃公司最好!!因為業績夠高.
總不能像小公司一樣直接倒掉換個負責人繼續經營吧~ 小公司賠得起嗎?
今天某公司真的有人去舉發, 而且證據很確實的話, 首先會發函到公司去
請他們統計現有軟體並提出購買計劃(金雞母當然要放給它生蛋, 沒有殺雞
取卵的道理), 基本上大公司(尤其是上市上櫃)擔不起後續的法律責任, 一般
來說都是會直接協商一年繳多少錢保護費, 哪來的大公司不敢動的問題??
如果您有聽說去舉發但是沒下文的, 通常都是在上面就接受BSA的協議了.
那種會找保智大隊, 檢查官來抄的, 是屢次發函來都不鳥, 或是協商破裂的
最後手段.
你要知道, BSA不是要抓什麼違法盜版然後繩之以法的, 他是要那些用盜版
的人乖乖每年繳保護費(而且要繳得起的), 讓他們的會員(軟體公司)每年都
有新業績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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