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ian wrote:
不說其他人,大大可...(恕刪)
兄:
我的金鑰被鎖了將近兩個月是事實,何來誇大事實的問題?
微軟沒有錯?
個人覺得您可能對整件事情的邏輯與重點似乎看法有些不同:
1).微軟給我的唯一理由是我五年啟動了19次,是的,就是只有這個理由而已,沒有任何其他的理由。我問他們我有無任何違規的問題,他們的回答是"只因為我五年啟動了19次"。
2).微軟可以合理的懷疑我,但他們檢視的機制相當粗糙,如果我同一金鑰同時使用在不同電腦,應該要有機制可以辨識,不應該只用"五年啟動了19次"這樣的理由,就來認定我有違規事實。
3).耗了約兩個月的時間,不覺得太久了點?
4).只要沒有違規,我一年要啟動100次也是我的權利,但卻又因為我五年啟動了19次來鎖金鑰,不覺得邏輯似乎有些問題?
整件事落幕了,這也是我此事件的最後一篇回覆,有點浪費時間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