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439元的Windows 8 升級版綁主機板的真相

BioHero wrote:
「貴用戶在升級之後,...(恕刪)

1. 我確實是在談論合約之漏洞而非討論用戶升級合法與否。不但合約有漏洞,整個升級程序都有漏洞。這漏洞是微軟有意或無意所造成的。

2. 無合法原始軟體升級者當然處於非法使用之情況(but only God knows),但依該合約條件下微軟將喪失舉證之條件,我講的是實務上必將發生之情況(當然有人願意自首另當別論)。實乃說明"就地合法"之必然結果而非主張"就地合法"之法律行為。換言之,"就地合法"者是否合法?非也; 但"就地合法"者是否能以合法型態安心使用(但非合法狀態),可以的,因為來自於微軟合約與升級流程上之漏洞。當然,如果心有不安趕快去買個含舊版的電腦吧!

3. 依據微軟具有擬定合約與掌握升級流程的絕對優勢下(世界最大軟體公司),任何漏洞皆為其該承受之結果,而非由較弱勢的消費端來承受。難怪很多人認為那是網開一面(我也認為),如果他是故意留下漏洞並據以興訟,那將落實邪惡帝國之名,我認為非其原意。

4. 依合約原意"原始軟體消失並禁止使用",留下他的授權證明文件可證明升級之合法性,無庸置疑,亦無人應有任何非難及指責,我倒沒有注意有誰給予非難指責,我可沒有。但我強調的是不保留證明文件不能證明非法使用,因此升級之鄉民確實可以安心使用不必擔心。但有人就是沒看懂這一點。另hushih兄對於合約特殊見解我就不另闢樓說明了。至於依合約原始軟體可否逆轉使用,建議hushih兄去問律師(問客服沒用啦)我也不想跟他筆戰了。此外,hushin計較本人以"廢除"取代"消失並禁止使用"我也懶得說明了,他的語文認知層次不同我就不奉陪了。

5. 我先聲明我都持有合法原始軟體。不過如果各位期待鄉民們先去購買合法原始軟體與硬體再來升級,不啻緣木求魚,相信微軟更清楚現況,顯然被非難的是那些就地合法的鄉民。我相信寧可支持就地合法也不要鼓勵繼續用迷版,微軟若能將大部分迷版拉回正途(如果不認為那是合法使用,我姑且稱之為使用微軟迷版吧),對他未來其他軟體市場絕對有正面幫助,例如市集等。所以面對使用原始迷版鄉民,諸君實不必恫嚇因其直接升級行為而會面對非法訴訟,更不必期待他們會另花昂貴費用去買原始軟體來升級或未來購買完整軟體拋棄迷版,會讓他們回歸正途也恰好只有微軟的低價策略與漏洞。

6. 陰謀論者認為微軟有意無意留下漏洞會讓就地合法使用者未來面臨興訟,我主張微軟應該不會也不能據以興訟(難打贏啦),這是此次論戰之原意。如果微軟有心,隨時可將合約與流程所有漏洞補起來,若無,應可視為其網開一面之可能性,既然網開一面,也不必用陰謀論來待之。
tjptw wrote:
4. 依合約原意"原始軟體消失並禁止使用",留下他的授權證明文件可證明升級之合法性,無庸置疑,亦無人應有任何非難及指責,我倒沒有注意有誰給予非難指責,我可沒有。但我強調的是不保留證明文件不能證明非法使用,因此升級之鄉民確實可以安心使用不必擔心。但有人就是沒看懂這一點。另hushih兄對於合約特殊見解我就不另闢樓說明了。至於依合約原始軟體可否逆轉使用,建議hushih兄去問律師(問客服沒用啦)我也不想跟他筆戰了。此外,hushin計較本人以"廢除"取代"消失並禁止使用"我也懶得說明了,他的語文認知層次不同我就不奉陪了。...(恕刪)


怎麼會問客服沒用哩? 如果微軟客服那回答 Win 8 Pro 升級版移除後
還你原舊系統的使用權 這不是很重要的問題嗎?

況且你提到的那一條 只提到"軟體升級之後會發生什麼情況"
也沒提到"移除升級軟體後又會發生什麼狀況"
當然要問一下微軟官方客服怎麼回答啦

先看客服怎麼回答 如果你還覺得跟那一條條文所述之內容有衝突
你也去問律師也不遲阿 怎麼就叫我先去問律師呢

tjptw wrote:
2. 無合法原始軟體升級者當然處於非法使用之情況(but only God knows),但依該合約條件下微軟將喪失舉證之條件,我講的是實務上必將發生之情況(當然有人願意自首另當別論)。實乃說明"就地合法"之必然結果而非主張"就地合法"之法律行為。換言之,"就地合法"者是否合法?非也; 但"就地合法"者是否能以合法型態安心使用(但非合法狀態),可以的,因為來自於微軟合約與升級流程上之漏洞。當然,如果心有不安趕快去買個含舊版的電腦吧!...(恕刪)


這一條條文只寫到 "軟體升級之後會發生什麼情況"
是否如您所說微軟將"喪失舉證之條件"? 我覺得你真的要小心的思考
我主要看到的是這一個條文是指一旦你用升級版 那原系統的使用權就失效
跟你是不是用盜版做升級 真的是兩回事 因為它失效也是指合法授權的原系統為失效

至於你提到"就地合法"之"必然結果" 而非 "就地合法"之 "法律行為"

大家講"就地合法"不就是指法律行為嗎?

而且你說 "就地合法者是否合法 非也" 這你是參考什麼法律知識做基礎在說明? 看不太懂哩
又什麼是"合法型態安心使用" 但又"非合法狀態"

tjptw wrote:
1. 我確實是在談論合約之漏洞而非討論用戶升級合法與否。不但合約有漏洞,整個升級程序都有漏洞。這漏洞是微軟有意或無意所造成的。

2. 無合法原始軟體升級者當然處於非法使用之情況(but only God knows),但依該合約條件下微軟將喪失舉證之條件,我講的是實務上必將發生之情況(當然有人願意自首另當別論)。實乃說明"就地合法"之必然結果而非主張"就地合法"之法律行為。換言之,"就地合法"者是否合法?非也; 但"就地合法"者是否能以合法型態安心使用(但非合法狀態),可以的,因為來自於微軟合約與升級流程上之漏洞。當然,如果心有不安趕快去買個含舊版的電腦吧!

3. 依據微軟具有擬定合約與掌握升級流程的絕對優勢下(世界最大軟體公司),任何漏洞皆為其該承受之結果,而非由較弱勢的消費端來承受。難怪很多人認為那是網開一面(我也認為),如果他是故意留下漏洞並據以興訟,那將落實邪惡帝國之名,我認為非其原意。
...(恕刪)

我知道你在提什麼 但你一下叫別人不要臆測 又叫別人請教律師
那你是否為法律相關從業人員? 又或自已請教過法律相關從業人士?
又你對國內相關數位內容保護法規與案例了解到什麼程度?
畢竟大家想了解的是準確的東西 我會這樣問你 是因為你也叫別人不要臆測
又叫別人去請教律師 那我也會以同樣標準看待你說的言論

再者你說漏洞 許多有版權的數位內容在網路上散佈 本身也沒有什麼檢驗機制
所以重點會在舉證 而不代表別人一開始未檢查到什麼程度 自己就可以認為如何
不然一堆容易散佈的數位版權內容物也不會自我檢查 一些程式也容易輕易安裝
所以你講"任何漏洞皆為其該承受之結果" 坦白說啦
今天一堆有數位版權的東西能夠那麼容易讓大家使用跟散佈
就是防盜技術還跟不上法律 但是否因為如此 就無論使用者有辦法拿到
就有說於法 廠方"皆為其該承受" 而完全非為由取得方來承受的理由 是可思考的部份
也不用說廠方是否為微軟 畢竟世界上不會只有微軟在用類似的規則在賣程式
但你要因此先定義誰強勢 誰弱勢 而要於法來論定誰可以先卸責
所以當使用者有辦法拿到或使用這數位內容時 得視為廠方得完全接受
使用者只要拿的到就是無責的說法 如果你非法律相關人員 或大家無法認知你的法律知識程度
這問題還是得好好思考 除非你又拿陰謀論當理由 認為就是拉正 那我沒意見

不說微軟的這優惠升級版 微軟某大程式 數年前就推出了 其安裝
也只是問個序號 也沒檢查你的系統或程式本身是否為盜版
所以不論如何取得或使用 會於法無事?

又微軟某特定提供的程式 其版本也可輕易裝起來
序號連問都不問 所以取得這版本而非其授與者 拿的到且裝起來的話 會於法無事?

這部份無法擺平 你如何可以認定非其授權使用者使用時一定可全身而退?
尤其在它本身在安裝時也沒什嚴謹的檢查機制的情況下

tjptw wrote:
所以面對使用原始迷版鄉民,諸君實不必恫嚇因其直接升級行為而會面對非法訴訟,更不必期待他們會另花昂貴費用去買原始軟體來升級或未來購買完整軟體拋棄迷版,會讓他們回歸正途也恰好只有微軟的低價策略與漏洞。...(恕刪)


恫嚇? 其實也沒有到恫嚇的程度 除非有人說出 不符規定取得 微軟一定查的到
明天馬上結合法律單位來抓你哦 那我相信會嚇跑一堆人

但討論授權規則時 就像播新聞時 我們常會聽到所謂的 平衡報導
今日我們拿一個東西 拿的開心 了解其原先認定的規則是什麼
我相信這沒什麼不好 只是要知道整個過程牽涉進來的因素有什麼就好
這事如果是拉正 完全沒法律問題 我相信大家都很爽 至少也是無疑問的
shenomenon1110 wrote:
我是沒有研究...(恕刪)


老話一句,給點邏輯好嗎?

我引你言的紅字內容要不要看清楚點?
tjptw wrote:
"就地合法"者是否合法?非也; 但"就地合法"者是否能以合法型態安心使用(但非合法狀態),可以的,因為來自於微軟合約與升級流程上之漏洞。(恕刪)


tjptw wrote:
但我強調的是不保留證明文件不能證明非法使用,因此升級之鄉民確實可以安心使用不必擔心。(恕刪)


tjptw wrote:
諸君實不必恫嚇因其直接升級行為而會面對非法訴訟,(恕刪)


私心而論,我還真的蠻希望,您的論述,特別是第二、第三、第五及第六,
能夠在審理時得到法官的採信,做成無罪判決先例,名正言順就地合法。

但是在法庭上,我們要共同面對的,就是:

「微軟本次在合約及升級流程上的漏洞,是否,得作為

『謎版用戶可無視EULA,可無視其不具備合法升級授權仍可購買升級版進行升級,

並據此認定,升級版升級後可合法使用,無發生侵權行為』之抗辯?」

我們要讓這個狀況和侵權行為脫勾,
人家才不能用侵權行為所主張的損害賠償來搞我們。

微軟的認定,叫做"否",認定的依據,是大家自己按下我同意的EULA,
從您發文到現在,您的主張、您的論述、您的認定都是"可",
但是要勝訴,總覺得贏面還是不夠大,我們要不要再想一下?
說真的,這次不管是439 1229 2199中的哪種序號,通通都是彩盒性質的序號

這種升級序號比較像寄居蟹,能一直換殼一樣,就算跟隨機版的舊OS搭配,之後再更換硬體到要打電話再啟動的程度,在最講究合法的情況之下,也還可以要求客服人員將WIN8序號跟之前的隨機版OS解除升級的動作,而拿回一組等於未啟用的序號,至少這組序號我猜能用在下一代的WIN9來當底啦(好歹能用在1229 2199這級距)

而從使用謎版的角度來說,碰到換硬體到要打電話再啟動的時候,使用者打電話去只是做WIN8序號的解除綁定,也不是要求客服幫他啟動謎版的OS,說真的我也想不到客服要如何拒絕他
不好意思,插個話

我認為微軟不可能會告,也不可能告的成
因為微軟沒有辦法舉證消費者是用不合法的軟體取得升級版本
不只微軟自己放棄驗證,更在條約裡要求雙方同意取代並移轉舊軟體所有權利、舊軟體失效

微軟該以什麼樣的理由提起訴訟,或以什麼樣的理由在事後要求使用者再次提供證明?

1.在合約生效後,微軟無權要求消費者再次提供舊軟體的任何資料,法官也是
2.在合約要求你"取代並放棄舊軟體所有權利"後,消費者只需一句「WIN7丟垃圾筒了」,法官也無權查證(不是無法,是無權)
3.微軟沒有任何方式證明你之前是用不合法授權取得這個序號,就算有,那肯定是違反隱私權私下偵測的。


我覺得盲點在於,消費者只要一句「WIN7我丟了,你叫我移轉並放棄的」
似乎就無敵了?
法官甚至無權不採信(不是要不要採信,而是人權在前,法官無權不採信)


消費者當初所有的動作都是照微軟的活動規則走
合約保護他、法官無權查證、微軟無法證明
這官司一開始就無計可施了,連起動都不行

個人看來
目前微軟唯一的勝訴可能,就是被告自己在法庭上向法官說「對,我承認我是用盜版升級的」
其它,有勝訴的可能嗎?
「WIN7我丟了,你叫我移轉並放棄的」, 這句大絕微軟準備怎麼解套?


請高手指導…
twinhead13 wrote:
「WIN7我丟了,你叫我移轉並放棄的」, 這句大絕微軟準備怎麼解套?


嗯~如果真的提起訴訟,提告是微軟,被告是我們,
被告得不自證其罪,因此舉證責任我們認定是在微軟那邊。
只要微軟無法確知並舉證,我使用的升級版,究竟是由謎版還是合法授權的版本進行升級,
就不能拿侵權行為來主張要我損害賠償,這是我們認定有贏面的立論基礎。

我把之前Win7的正版或是XP的正版給丟了,
現在我只有Win8升級後的環境,微軟你無法舉證,我手上現在沒有舊版的授權資料,是我本來就沒有,
還是移轉後放棄所以沒有,現在,沒有就是沒有,既然你微軟不能從結果上舉證我有無侵權行為,
所以從結果來說,我就沒事了。

「WIN7我丟了,你叫我移轉並放棄的」,這句大絕微軟準備怎麼解套?
由於我不是微軟的訴訟代理人,我還蠻想聽聽微軟要怎麼解套。

以下是我的推測,微軟不一定會這樣做:

微軟能出手的地方應該還是只有EULA,拿EULA條款在使用者同意的條件下,
已經提示升級版的使用條件,如果微軟拿這一條出來,我會比較不放心:

"權利與所有權之保留。本「授權合約」中未明示授予 貴用戶之一切權利,均保留為Microsoft 所有。"

因此對EULA的解釋權,也仍然保留在微軟手中,針對這一條:

"貴用戶在升級之後,將會喪失原始軟體的所有權利,且不得繼續使用或以任何方式移轉原始軟體。本合約旨在規範 貴用戶使用升級軟體的權利,並將取代升級前的軟體所適用的合約"

微軟要是硬凹:貴用戶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證明舊版合法授權時,無法主張對舊版持有合法授權,
當權利主體不存在時,無法進行移轉和放棄,因此無法套用升級版之授權,所以貴用戶的升級授權無效。

硬凹是不是可以解套?我不這樣認為,因為這樣硬凹就會打到微軟自己出售升級版時,
沒有做好嚴謹的出售把關,法官會不會採納這樣的陳述是法官自由心證,
微軟會不會這樣硬凹我也不知道,充其量只是當作防禦準備的參考。

既然都要買正版, 就是要不擔心...
假如會怕東怕西(公司行號).怕改天被鎖住... 建議還是照規定來...

像偶...win8就懶得灌兩次, 直接買隨機版
但是其他軟體很多還是用 迷版..
NT439 和NT1229 的差別 明明只是差一個優惠碼而已

升級版的授權範圍從XP SP3 開始之後的舊作業系統

問題一:取得優惠碼的手段是否正當

不如反過來問 不使用真實個人資料,使用正確日期和機種,有不正當嗎?

申請優惠碼的網頁可以每筆檢驗win7 序號啊,又不是給不出來!!!

(我忘了在哪家店買的, 零售商那格打問號, 網頁也通過啊)


問題二:NT439 只能裝在有正當資格的win7 PC 上?

一組優惠碼只能在結帳時用一次, 這時候取得的升級版資格等同NT1229 的授權範圍

一組升級版配舊作業系統(XP SP3 之後的OS) 就有完整授權

以上是我的理解

-------------分格線------------

狀況一:

兄弟三人都在同一天分別自行決定

在優惠碼網頁上輸入,父親節合送的電腦的資料.

取得優惠碼以後,也刷卡下去了

到了晚上 才發現其他兄弟做了同樣的事

這時候應該...?


狀況二:

一直在用著win8 preview(ver:8400)

後來買到升級版,裝完後也顯示啟動了(ver:9200)

這狀況有違反授權嗎?
yinhell wrote:
狀況二:

一直在用著win8 preview(ver:8400)

後來買到升級版,裝完後也顯示啟動了(ver:9200)

這狀況有違反授權嗎?


微軟方面的見解:

Windows 8 Release Preview的授權是有時限的,依其EULA的規範,
是到2013年1月15日,時間一過,授權也就終止,
此時必須將Release Preview版移除,因為授權已經終止。

EULA中已規範升級版使用條件,貴用戶按下我同意後即表示同意此條件,
然貴用戶Release Preview版授權在2013年1月15日到期後,
即不再具備使用授權,因此亦無法取得升級授權之合法性。

更正事項
依照貴用戶已同意之Windows 8 Release Preview EULA內容,

除非相關法律賦予 貴用戶超出本合約限制的其他權利,
否則 貴用戶僅得在本合約明示許可之範圍內使用軟體。

所以,微軟可以對此條款做出以下解釋:

依照Release Preview EULA載明之授權範圍中,
並未明示提及 貴用戶得 / 可 / 應 具備將Release Preview升級為商業發行版本之權利,
因此 貴用戶如將Windows 8升級版安裝於Windows 8 Release Preview進行升級,
已超出Windows 8 Release Preview之授權許可範圍,
故升級後的Windows 8 商業發行版本升級授權,仍屬無效。



用戶方面的見解:

升級成功,也顯示啟用,即代表微軟認可此升級版得以運作之合法性,
被升級之原系統是否具備合法授權,微軟無權追查,用戶亦無擔負舉證之責,
因本次微軟在升級和規約之漏洞,屬微軟自行肇生,損失亦當由微軟承擔,
不得據此追訴用戶升級行為之合法與否。

在沒有判決出來之前,我將雙方見解一併陳述,
有沒有違反授權,您可以看看雙方見解後,自己判斷一下。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