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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MACBOOK卻用XP!? 何苦?

sinjo wrote:
純粹為了享受"哇~!蘋果耶~"的歡呼....


現在蘋果已經變成平民機種了. 用蘋果我也不懂有啥稀奇的?
Cudacke Dees wrote:
所以說你做出來的實驗...(恕刪)


我都說了,直覺是很見仁見智的 (不然要做優使性設計為何需要實驗?)

你是屁眼看到我有說 Mac 很直覺喔?
陳小白₪ wrote:
我都說了,直覺是很見...(恕刪)


陳小白₪ wrote:
直覺設計的目的

是為了減少使用者對某件事情所投入的學習成本

它能夠讓使用者在第一時間能以最快的速度熟悉整個操作環境,以方便使用者作業



啊對!
原來你這段是在講你再 Mac 上面跑 windows 的情況,
早說阿~
看你再那 stack dock 的說來說去,
原來你再講 windows 喔!!
Cudacke Dees wrote: ...(恕刪)


我教別人如何使用 Mac 跟 直不直覺 根本打不著關係

你在那裡扯開話題,那很沒意義
Cudacke Dees wrote:


你說那約 10%...(恕刪)


那你去其它地方看得到嗎?幾%?那一部份?只有你嗎?哈!
koolman wrote:
那你去其它地方看得到...(恕刪)


看啥??
講了半天還不是沒有證據....
陳小白₪ wrote:
我教別人如何使用 M...(恕刪)


偶引用你的那段你不是在教別人如何使用 Mac,
你是在回應對方直不直覺,
岔開話題的是你,
所以你到底有多少證據啊!
你話說很多分, 證據全沒有耶!

Cudacke Dees wrote:


看啥??
講了半...(恕刪)


你如果不認同,講再多也沒用,找李昌鈺博士來也找不到證據啦。

看啥?不會看就不要看。

不想看就惦惦。

看。
koolman wrote:
你如果不認同,講再多也沒用,找李昌鈺博士來也找不到證據啦。

看啥?不會看就不要看。

不想看就惦惦。

看。


陳小白₪ wrote:
這位先生,客觀點吧,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


原來講證據還要先 "認同"!
果然是兩個人都沒證據,
也都不客觀,
然後就愛講大話.

Apple 沒其他類型使用者了嗎?

建築虫 wrote:
呃!我要的只要這樣呢?
我要兩個動作內就能叫出我要的軟體

有這樣的東西嗎?
我很討厭一個大抽屜的作法
以室內設計的角度來看就是......凌亂的生活感
所以!有這樣的東西嗎?

這個嘛
可以設定成"列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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