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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BSA會主動突擊查你公司的電腦嗎??

zulutsai

想請教一下你們公司的案例(你們公司資訊人員下場如何)
資訊人員如果在上級的授意下安裝盜版軟體,只要保存授意證明
是否真的沒事嗎??
因為我們公司只有我一個資訊人員
老闆又不懂電腦,很怕出事會往我身上推
可是不用盜版軟體公司真的無法運作(像AutoCAD等等)
向老板請購,老實說,公司的收入都不足以支付那些軟體費用
變成使用者需要就要生出來
所以做得很心驚也很無奈
想離職,可是景氣又不好,工作不好找
資訊人做成這樣真得很悲哀
fmark wrote:
zulutsai

想請教一下你們公司的案例(你們公司資訊人員下場如何)
資訊人員如果在上級的授意下安裝盜版軟體,只要保存授意證明
是否真的沒事嗎??
因為我們公司只有我一個資訊人員
老闆又不懂電腦,很怕出事會往我身上推
可是不用盜版軟體公司真的無法運作(像AutoCAD等等)
向老板請購,老實說,公司的收入都不足以支付那些軟體費用
變成使用者需要就要生出來
所以做得很心驚也很無奈
想離職,可是景氣又不好,工作不好找
資訊人做成這樣真得很悲哀
除非您有辦法證明那是您老闆授意,否則月薪十萬都不值得幹下去。

但您若握有老闆授意的十足證據,且月薪是5萬以上,則或許還可待下去,反正到時候只是跑法院較麻煩,但應該不會有啥責任吧?
fmark wrote:
想請教一下你們公司的案例(你們公司資訊人員下場如何)
資訊人員如果在上級的授意下安裝盜版軟體,只要保存授意證明
是否真的沒事嗎?? ...(恕刪)


fmark : 由於本案目前仍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法庭審理當中,
所以請恕我無法回答您,跟本案相關的資訊人員是否真的沒事!!!

但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如果BSA找上門來只要當場證據確鑿,
那AutoCAD、Pro/E、Adobe的侵權損害求償絕對是天價,保證
讓您的老板及相關被連帶求償的人員,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至於您的老板會不會一出事就往員工身上推,我只能說自古以來,
棄車保帥是永遠不變的遊戲規則,就我聽過的案例還真沒有個老板
有guts一肩扛下所有法律及賠償責任!!!

景氣又不好,工作不好找~~ 那您就自求多福吧...........

cbmtvb wrote:
您若握有老闆授意的十足證據,且月薪是5萬以上,則或許還可待下去,
反正到時候只是跑法院較麻煩,但應該不會有啥責任吧?...(恕刪)


cbmtvb : 不對喔!!! 明知道老板犯法,知情不報還跟著以身試法,
這樣在檢察官及法官眼中算是共犯結構,不只有跑法院那麼簡單~~

只要那天東窗事發,那麼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與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您絕對是無法置身事外!!!

除非您能舉證,您是在暴力、脅迫之下協助犯罪行為的,且在檢察官
偵查期間配合案情偵辦或轉為污點證人。或許檢察官及法官會認為你
沒有犯意其情可憫判您無罪免刑,但在連帶民事賠償共同攤還責任上
能否全身而退,這個就很難說了~~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zulutsai wrote:
cbmtvb : 不對喔!!! 明知道老板犯法,知情不報還跟著以身試法,
這樣在檢察官及法官眼中算是共犯結構,不只有跑法院那麼簡單~~

只要那天東窗事發,那麼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與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您絕對是無法置身事外!!!

除非您能舉證,您是在暴力、脅迫之下協助犯罪行為的,且在檢察官
偵查期間配合案情偵辦或轉為污點證人。或許檢察官及法官會認為你
沒有犯意其情可憫判您無罪免刑,但在連帶民事賠償共同攤還責任上
能否全身而退,這個就很難說了~~
感謝您的忠告。

了解您的意思了,這讓人想起最近扁案一審結果轉成十足污點證人的小帳房陳鎮慧雖可免刑,但連帶民事賠償共同攤還責任上竟被判她個人要分擔的賠償金是高達新台幣一億多,即使早已證明她沒在扁案中拿到任何好處。
沒錯!!! 法律這東西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所以我才會跟fmark說就自求多福吧...


雖然我早在去年的8月間就已經收到了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寄來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不過我及同樣被約談的多位在事發當時早已離職許久的離職
員工(包含資訊人員),現在都在靜候一審定讞,看法官怎麼判這個案子,及是否有人經法官
認定為共犯結構之從犯,由證人身份被改列為同案被告。


接下來如果有人再提出上訴申請,那日後的二審、三審,我除了可能還要再出庭應訊之外,
同時必需飽受身心上的煎熬!!! 因為在全案三審定讞前,我及同樣被約談的多位在事發當時
早已離職許久的離職員工(包含資訊人員),誰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每次都能全身而退啊~~


老話一句!!!鄭重的呼籲各位及各大公司行號,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合法正版軟體,千萬別
心存僥倖~~

還有要不厭其煩的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合法正版軟體的重要性,並要隨時清查公司內部
是否有同仁使用自行安裝或下載之非法軟體,履勸不聽的累犯直接報請公司負責人及該單位
主管處理,並予以告誡與刪除,以免禍從天降!!!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zulutsai

謝謝您經歷分享和說明
關於我提的問題
是因為網路存在太多訊息,讓人不清楚誰是誰非
也找不到明確的法律判例可以做為見證
如果有個明確的例子
相信大家心裏一定有個底
像我,薪水也不過28000
實在是不想冒這個險
(離cbmtvb所說5萬以上還很遠)
看來我得要好好考慮我的去留了




fmark wrote:
看來我得要好好考慮我的去留了...(恕刪)


fmark : 說真的!!! 雖然景氣不好,工作又難找。但為了28000元
月薪真的不值得您冒這種風險,尤其如您前文所言 : 貴公司的收入
都不足以支付那些軟體費用,加上您的老闆又不懂電腦的話,這樣
您更是該慎重考慮了~~

一旦有人去檢舉貴公司使用盜版軟體涉及侵害著作權法,那麼您的
老闆極有可能會為了保全個人的利益,在庭訊上推說他不懂電腦,
這全部都是資訊人員的個人所為,那麼罪推員工、棄車保帥的戲碼
將會再度上演。

凡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我不是危言聳聽,我之前所任職服務的
公司有20多年的歷史且登記資本額3億多,台灣的公司加大陸工廠
大約近400人都能在一夕之間分崩瓦解,還搞得一堆的協力廠商跟
銀行求償無門。

您覺得若以貴公司目前的營運規模、政商實力與財力撐的住嗎???
真心的建議您要三思啊~~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我三年前待的那家公司
曾經收到一封信
來自BSA的律師函
說我們公司有人檢舉有使用盜版軟體(沒寫哪些)
希望我們提供資訊
當時我花了一些時間去整理公司的軟體
當然大部份是沒版權的
因為一套pro/e要幾十萬 公司是設計公司 每個人都買哪有可能
所以 老闆的回答時 就先不理吧

後來...也沒人來查
因為~~公司先倒了
我還有一個半月薪水沒領到~
zulutsai wrote:
fmark : 說真...(恕刪)

謝謝zulutsai的建議
最近找到一則以前法院的判決
看來就算是上級或老闆要求安裝也不能裝
因為執行安裝這個動作的人
就犯了著作權的重製罪
我查了很多資料
發現法官在庭上都會問,是誰裝的
(就是要找裝的人)
裝的人真是責任重大

不過有點我不明白
很多人都說軟體公司在接到檢舉後
都會先告知被檢舉公司補足版權
那為何還有一堆公司被捉
zulutsai你們公司沒接到通知嗎???
fmark wrote:
謝謝zulutsai...(恕刪)


fmark : 針對您的疑問我回答如下!!!

1. 最近找到一則以前法院的判決
看來就算是上級或老闆要求安裝也不能裝
因為執行安裝這個動作的人
就犯了著作權的重製罪
我查了很多資料
發現法官在庭上都會問,是誰裝的
(就是要找裝的人)
裝的人真是責任重大

Ans : 您說到重點了!!! 以我之前所任職這間公司違反著作權法侵權的案子來說,
從事發至今已整整超過兩年了,為什麼現在還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當中?

就是法官還在陸續傳喚多位在事發當時早已離職許久的離職員工(包含資訊人員),
要釐清遭查扣的非法侵權軟體到底是誰裝的?因為這牽涉到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與
後續的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誠如我先前回文所言,依您的情況,明知道犯法還以身試法,即便您的老板肯認罪
說是他授意您安裝的,但在檢察官及法官的眼中您也是共犯結構。違反著作權法的
刑事與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您絕對是無法置身事外!!!

2. 很多人都說軟體公司在接到檢舉後
都會先告知被檢舉公司補足版權
那為何還有一堆公司被捉
你們公司沒接到通知嗎???

Ans : 就我印象中是BSA在接到檢舉後,就由BSA委任律師會同保智警察大隊員警
持搜索票直接上門了。至於坊間傳言說軟體公司在接到檢舉後,都會先事先告知被
檢舉公司補足版權?這個我就不清楚是否真有這麼一回事了?還是只是各大軟體公司
亂槍打鳥,每年挑選些公司行號發函通知警告? 這我就不得而知了。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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