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o6347 wrote:
電腦遊戲對 VRAM...(恕刪)
因為PS4/X1的到來,現在很多遊戲材質都是VRAM殺手...
FC4、ACU、DLU,COD AW都可以突破3.5GB的界線。
官網目前已經超過3000篇回復了...快接近50W的點擊量了,持續聚焦在GTX 970 3.5GB上面。
外國目前陸續有一些GTX970的使用者在做退款的動作了。
GTX 970 3.5GB Vram Issue
客服人員編號1002: 您好,我是客服人員編號1002。請問有什麼事?
您: 你好
您: 我購買一張970的顯示卡
您: 有關於規格虛標的問題
您: 貴公司如何處理
客服人員編號1002: 請問顯卡型號是?
您: GTX 970 GAMING 4G
客服人員編號1002: 你是說規格上哪部分有問題?
您: http://www.pcper.com/reviews/Graphics-Cards/NVIDIA-Discloses-Full-Memory-Structure-and-Limitations-GTX-970
您: 以經發佈訊息了
您: ROP拿掉了8個當初卻報完整的64個
客服人員編號1002: 請稍候,幫你確認一下
您: 嗯
您: 我的電話XXXXXXXXX,如果沒回覆請來電說明一下
客服人員編號1002: 剛幫你確認了一下文章內容
客服人員編號1002: 此部分NVIDIA還未正式回覆,要待NVIDIA公告後續處理方式
您: 錯
您: 他們已經公告出
您: 有問題了
您: Nvidia已經說明PR跟Engineer上溝通有問題
客服人員編號1002: 是有說有問題,但還未明確認說明後續處理
您: 台灣廣告不實是有法律責任
您: 我買的是微星
您: 所以我問你們
客服人員編號1002: 這部分還是要待NVDIA正是公告後續如何處理
您: 所以我何時可以得到微星的消息
您: 你們賣出的廣告不實的產品卻要我等??
客服人員編號1002: 如有進一步消息NVDIA會先公告
您: 請不要推給別人,這是你們微星賣出來的
客服人員編號1002: 有進一步消息再我們新聞專區也會公告
您: 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客服人員編號1002: 我們的晶片也是NVDIA提供,也是要待晶片提供商確認公告為主
您: 麻煩你們公告停售
您: 你們官網有公告??
客服人員編號1002: 這部分會先幫你反應給相關單位確認
您: 何時有人給我答覆
您: 你們跟NVDIA的問題應該是你們自行處理
您: 跟我消費者無關
客服人員編號1002: 這部分要與NVDIA確認後會才有辦法告知,後續處理方式
客服人員編號1002: 這部分會再與NVDIA確認
您: 何時可以通知我
您: 我不可能天天上你們官網等訊息
客服人員編號1002: 待確認後,會盡快與你回覆
您: 如何回覆
您: 時間多久
客服人員編號1002: 這要待NVDIA正式回覆給微星才有辦法提供給客戶正確的訊息
嗯....直接丟消保處
推很大
不去國揚、漢神、漢來集團消費,是我消費經驗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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