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nck wrote:
你是不是搞錯的消費者與營利商的責任關係?
今天該舉證設計是否優秀的是營利商唷,怎麼會落在消費者頭上?
按照你這種思維邏輯,以後所有的營利商都可以隨便唬爛了,廣告法也可以廢掉了,
若真照你的想法走,消費者的權益絕對蕩然無存,市場上不再有可信賴的產品,
只會剩下中國的山寨貨。
你可以提出 實際數據 證明廠商的設計是在隨便唬爛,並要求廠商出面說明跟修正
而不是拿著學理說,你們的產品有問題,你們要提出證據證明你們的設計是對的…
我想這樣的話,你的論據跟要求會更容易讓人接受…
就跟一個平時考試都只考50分的人,有天突然考了100分,但同學卻都指著他說
「你平常只考50分,你要拿出證據,不然你考100分一定是作弊」
你要說頻繁的開關會更耗電,我不反對,但我更想看到你拿出實際數據讓我了解多耗多少電,而不是拿著理論來解釋
你說溫度會影響電子零件壽命,我也同意,但我也同樣想知道,到底減少了多少壽命?我很期待你能利用你的專業來幫我們解惑
我的電供常常就處於風扇沒在轉的狀態,5年過了,也還是頭好壯壯,或許電供對熱的敏感度不能跟主機板或是顯卡這些相比,
然而,電子元件本身都有一定的耐熱設計,不然也不會有商規,工規,軍規的要求了
PS,台灣沒有獨立的廣告法…因為相關法規都分散在不同的法規裡了,像是消保法,藥事法之類的有一些相關的規定…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