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bo464 wrote:
各國政府支持的是數位(恕刪)
但重點來了,它們的共通點都是叫做數位資產,這種東西會比你所知道的債券、有價證券、股票、現金、黃金、鑽石還要具有更高的對價關係,而且在未來會合法化與主流化,這是在現金印製需求逐漸萎縮、考慮汰除的前提下。
因為現在高階一點的犯案者,就專偷這種數位資產來兌現賺錢,而且本身可以不受時間、地理環境的條件限制,只要有網路的地方就可以隨時直接滲透犯案,而且你是看不到任何實體的現金在手上交易的,只能查到金錢流向,而且金額都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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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那些低階、技術、知識皆過時過氣的犯案者,才會做那些此地無銀三百兩、瓜田李下的事情,直接等著被演化至學習使用科技知識來辦案的刑事組於火速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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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懂問題在哪裡了嗎?兩者講的都是利益、都是錢,卻有著很大的演化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