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讓業者有所遵循,其第5點即規定「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2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換言之,業者可於消費者下單後2日內以「商品標錯價格」作為正當理由拒絕受單。但是同條但書亦明定當「消費者已付款,應視為契約成立」,即業者倘若已收了貨款就不能拒絕受單而須出貨。消保法規定基本就是他可以真的可以拒絕出貨不過如果收了錢就要出貨
mickeyboy777 wrote:沒錯哦!如果是用貨...(恕刪) 是我的話先問PCHOME客服看他們要不要介入處理吧價差幾千塊且售出數量也應該不多靠平台力量說不定賣家會妥協出貨早上看到PO文還能購買+付款可是懶得花時間跟賣家盧就放棄了~想想應該賭一把的
而主管機關經濟部訂有「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讓業者有所遵循,其第5點即規定「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2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換言之,業者可於消費者下單後2日內以「商品標錯價格」作為正當理由拒絕受單。但是同條但書亦明定當「消費者已付款,應視為契約成立」,即業者倘若已收了貨款就不能拒絕受單而須出貨。兩大重點看有沒有滿足1.已成功付款對方就不能片面解約2.沒成功付款對方2日內可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