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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名店不過如此

重點就只是網友們說的那些
光華都是 "未稅價" , 所以都 "沒有發票"
要發票的話...請在購買時當場要求...
但是店家要求購買價格多加點錢是正常的...

今天樓主錯在當場沒有要求開發票
且您也同意用未稅價購買並離開了
事後卻又要求店家開發票
但是又不願意付未稅差額...硬要店家吸收
沒有商人會作虧錢生意的啦!!!
你硬要人家虧錢或是少賺錢...鬼才會給你好臉色看咧!!!!

P.S. 個人的一點小疑問...
雖然店家可能有逃漏稅的嫌疑...但這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您又依照某些網友的言論
去檢舉或是恐嚇店家逃漏稅
那難道沒有構成 "恐嚇取財" 的勒索條件嗎?
DeΨil.卑鄙無恥香腸伯
阿智1517 wrote:
該不會跟采河買吧~~...(恕刪)

真的?
我也在那買過螢幕
剛好買後第七天的時候電源開關有點問題
扛過去老闆娘看一看就拆臺新的換給我了
洗積分洗到被砍光了吧 哈
我想是溝通不良

我上個月也買這台

不過在確定訂單之前

就說了 需要發票'影本"

店家搞張"影本" 不是多大的問題...

如果要人家開發票 又要人家算便宜 也有點說不過去

樓主當時如果在小黃屋購買 就沒這問題...

俺當時還多要了一條DVI線呢!
攝影 音響 品酒 美食 旅行 工作之餘的小興趣...
這世界就是這樣 什麼人都有

對的可以說成不對,不對的可以說的理直氣壯。

真的是世界變了,人也跟著變。

看出玄機了嗎?套在兩邊的立場都可以耶!!

其實很簡單呀,施主!

你不爽就去告他,管他真的逃漏稅還假的

什麼有的沒的想的到想不到的都去告就對了。

反正報給政府查緝又不會說查不到你就犯法。

像我看我家附近賣涼麵的賣的越來越貴,人家漲他跟著漲

人家跌他卻裝傻,仗著附近沒一間店的東西是能吃的

就跩不拉機一直漲,擺攤擺到騎樓就算了還叫外勞幫忙做生意

我犯賤呀還是只能跟他買,不過我也要想辦法讓他吐一點給國庫我才爽。

違反法律的行為被罰就要甘願,買不到便宜的才是正常吧!

於情,大家惡性競爭,睜隻眼閉隻眼大家開心。

於理,他不開發票你接受,沒問題。

所謂情、理、法,情字擺第一,過了就都ok!

不過後來你是消費者,在情字這關你不開心了,當然不用談到後面了。

管它給不給你什麼收據發票都好,給了也可以照告,當然你開心的話他又便宜你還是可以繼續跟他買。

有賺有賠!風險該承擔的人就承擔囉!

宏爺 wrote:
收據視同發票~一樣是...(恕刪)

台灣稅法何時有這樣的變更啊!
skirmish wrote:
光華的價格本來就是靠...(恕刪)

只要本來就須開立發票的店家,以未稅價不開發票方式售出,就屬逃漏稅喔!
想要便宜又要發票, 遊戲規則沒看仔細再來怪店家....

月經文...
這很正常好不好

現實社會就是這樣

你用95買到原價100元的東西

老闆不開發票給你

然後你又要換什麼什麼需要發票

回去找老闆要發票

他當然要你多花5元阿

因為那5元就是5%的稅金阿

一百元你可能還認為老闆很摳

那1萬勒?

每天賣20萬

每月賣25天...


而且沒有開收據好像等於你沒有繳消費稅

同時店家也逃了稅


一般稅會直接轉嫁到消費者

也就是買東西的時候同時也付的稅金

今天你少了5%的稅金

又沒有發票

是因為店家直接逃稅
song321c wrote:
收據如何視同發票?免...(恕刪)


我有說都是報稅都是當購買證明用唷~

並沒有說性質一樣!!!

你看清楚一點!!!
宏爺 wrote:
我有說都是報稅都是當...(恕刪)


您提到的:
收據視同發票~
一樣是給消費者用來報稅用的!!!
所以~~~不給你是正常的~
給你要另外加2%~5%的稅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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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眼睛應該沒有脫窗吧。也請您看清楚一點我在講什麼。
您的意思是老闆開收據給樓主一樣要加稅金是吧。
問題是,免用統一發票的營利事業才能開收據,而稅金是稅務機關每三個月來查核一次。並不是每次交易都課稅。

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的營利事業必需開立統一發票。
像樓主講的那家店,想也知道是一定要開發票的。
管他開收據還是出貨單,通通是逃漏稅。
又哪來「開收據」要另加稅金的?

商家為什麼不開收據給樓主?因為一拿到BenQ就出包了,逃漏稅証明啊。

需要我說得這麼明白嗎?

阿答~阿答~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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