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8801 wrote:
我只能說大家都同樣受到憲法的保障
人家又不偷又不搶的,還真沒資格質疑人家用的多,
按你的邏輯,偷、搶為啥要罰?
那毒品為啥要禁? 殺人、傷害為啥要罰?
不是憲法保障嗎?
挖礦是不是 損他人只利己的事?
pc8801 wrote:
甚至我還可以說大家都不開冷氣就也比教不會那麼熱,
要不回到人民公社那套大家搞配額好了.
比較合理可行的就是電費的差別費率,
定出一個合理的民生用電基準,超過越多就直接呈現拋物線費率級差,
這樣自然就部會有人再願意無限制的挖礦,
因為挖越大你的平均成本就越高.
關於增加用電級距,這建議我已經多次反應給行政院、台電,
例如 :
1401~1800度,每度7.4元;1801~2200度,每度8.6元;2201~2600度,每度9.8元.....,
以我的統計,一個四口之家一個月能用電超過1800度是微乎其微。
超過2200度幾乎都能確定有在挖虛擬貨幣。
得到的官方回應是"要照顧弱勢",因為很多弱勢群體是住在分租隔間套房中,
好幾戶共用一個台電官方電表。 (房東額外給每個隔間裝的不算)
每度9.8元很貴嗎?
根據本人向環保團體求教得知,台灣如果加收發電污染防治費,一度電至少是24元,
國家給民眾低電費的福利,社會寄生蟲卻以為是應享的權利。
這些社會寄生蟲就利用政府這個左右為難的契機去貪婪的浪費電、圖自己的利,
貪到的錢不但不用繳稅,還將公害讓不挖礦的其它多數人民承擔,
你覺得很合理是嗎?
我用哲學系的思考模式一路往下推論,最後只想說:
「按照樓主的邏輯,這世上一切的事物最後都是沒有意義的,包含樓主的生命本身。
因為樓主除了消耗地球的資源以外,並不能為這個世界或者人類創造任何好處。」
(就算有,我也繼續用蘇格拉底式辯證法打到你沒有。)
白話言之:「既然你認為虛擬幣沒有貢獻就應該要廢,那你的人生也毫無用處,是不是你趕快去死一死比較實在?不要再浪費地球資源?」
----
樓主這套邏輯,激進的那些環保人士早就用了幾十年以上。
更也早就被各種科學家與學者反駁到千瘡百孔。
其中最有名的反駁論點,就是麥克克來頓寫的「恐懼之邦」。
----
這個世界上,不是「你一個人認為沒意義的事情,其他人就通通不可以去做。」
至少,台灣是自由法治的地方。
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我們都有合法的自由去做。
現在台灣還沒有任何法令明確禁止虛擬幣挖礦,那我們就能挖,
世界上其他沒有禁止挖礦的地方同此理。
樓主你有意見的話,你有很多選擇,最簡單的兩條:
一、移民並搬到已經明文法律禁止挖礦的國家去。(慢走不送)
二、去選立法委員,看你選不選得上,看你能不能拉得到一半的立法院人數來過你要禁止虛擬幣挖礦的法案。
以我對台灣公共政策的理解...
台灣有更多更多整個社會上更急迫、公共利益更需要的法案都還躺在立法院裡幾十年都過不了。虛擬幣挖礦要被禁......優先度低到連排隊都得先去抽號碼牌。
----
最後,如果虛擬幣挖礦是電腦,要吃電,耗能,在你眼中罪該萬死。
那,你用電腦或手機上網,來到架在網路上的Mobile01網站伺服器,也通通要吃電,耗能,你完全就是你自己眼中罪該萬死的那種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五十步,不要想處死一百步。
Dark‧淡藍 wrote:
按照樓主一路回應下來的邏輯來看,
我用哲學系的思考模式一路往下推論,最後只想說:
「按照樓主的邏輯,這世上一切的事物最後都是沒有意義的,包含樓主的生命本身。
因為樓主除了消耗地球的資源以外,並不能為這個世界或者人類創造任何好處。」
(就算有,我也繼續用蘇格拉底式辯證法打到你沒有。)
白話言之:「既然你認為虛擬幣沒有貢獻就應該要廢,那你的人生也毫無用處,是不是你趕快去死一死比較實在?不要再浪費地球資源?」
樓主這套邏輯,激進的那些環保人士早就用了幾十年以上。
更也早就被各種科學家與學者反駁到千瘡百孔。
其中最有名的反駁論點,就是麥克克來頓寫的「恐懼之邦」。
國家拿稅金補貼電費,甚至不惜印鈔引發通貨膨脹也要補貼,為啥要便宜了那些只知道挖礦的社會寄生蟲?
他們有繳稅嗎?
這些社會寄生蟲天天靠佔電價與環境整治成本的便宜來獲利,合理嗎?
當全國人民在吸著火力發電的廢氣,致使大量民眾出現呼吸疾病、心理疾病,
需要自掏腰包去就醫,多數為需要長時間醫療的病症,
心理疾病也讓患病者的勞動力下降,甚至失去工作。
國家拿稅金補貼健保,且增加每個國民的健保費,最終只爽到這些挖礦的社會寄生蟲,
你認為很合理,是嗎?
這些挖礦者靠損害他人利益來謀一己私利,行為模式和損害宿主健康的寄生蟲正好一模一樣,
所以我用"寄生蟲"來形容這類人是十分貼切的。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