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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卡消費爭議!

回應的人好多
可是卻不見樓主出聲耶
是不是躲起來了
民法第87,88,89,90,91條有相關規定
但這件事是廠商集駭客的錯
因此對廠商只能算是錯誤意思表示
對駭客則是詐欺
如果兩者串通就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不過站在消非者立場
可以跟該公司要求少許賠償
我覺得各位有必要罵那麼兇嗎?
樓主不過是貪了點便宜.又不是殺人放火.
試問各位~如果你在路上看到張9800gtx在地上無人理.各位你們會撿起來自己用呢?還是將9800gtx送到警察局等人認領.又或者到各大網站上刊登找尋失主..........若是你們會撿起來帶回家用....不也是貪便宜之人....我自己就會帶回去留著用了.....有幾位能做到清高自居.就讓樓主自己解決吧!

看到有問題還呼朋引伴 像極釕賺到了 要跟公司討便宜了 @o@...

台灣現在就是這樣
帳號有問題已經停止使用內文以刪除
唉...

板大您該不會每天都在找尋這種網頁...

然後從中謀利吧...

活的這麼辛苦做啥...

把你找這種網頁的時間拿來賺錢...

快樂把東西買回家比較實在啦...

這應該不是找民法... 而是應該找消保法, 有意見就去找消保官問問吧~

不過這樣的情況顯然樓主有意圖要買不用錢的顯示卡... 但相對的,失誤的一方理論上是應該出貨(之前消保官有說過,網路購物的價格若標示錯誤,由商家自行負責,所以如果真的要告的話還是可以試試看...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小強6104 wrote:
我覺得各位有必要罵那...(恕刪)


我會拿回家用...但發現是壞的,是人家亂丟垃圾...我居然在撿人家垃圾

一時氣不過,告訴幾位朋友,跟他說路邊可以撿顯示卡耶!!

然後守株待兔在那邊等人弄丟顯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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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人家在討論交易行為耶!!

不是電腦公司弄丟一張顯示卡在你家門口

這樣比喻不是很恰當...

會罵的很兇嗎??還好吧!!
不知道要簽什麼...
若是3000打成2000 1000,
還可以說是以為促銷特價,這樣說法到消保官那應該還算站的住腳。

但是0元,就算到消保官那,甚至打官司..........你都沒勝算!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真的不能理解....
之前有個新聞,某銀行外匯因系統錯誤,導致某國的貨幣兌率和其他銀行不同
結果一竹科工程師就和樓主一樣,大量的呼朋引伴去此銀行兌幣再賺取匯差,總共好像賺了銀行好幾百萬吧
不過他高興沒多久,當銀行發現後直接就進入他帳戶內將存款金額調整,扣除掉他處心積慮賺來的匯差,
工程師告了,也告輸了....
看得到的東西就一定要給你?我覺得這不見得是完全合理的,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如果被人追到,不吐出來還搞不好還惹得滿身腥,板上的年輕朋友們,真的別貪小便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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