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我太大意,兩個安全帽都在外面,清楚告訴別人裡面有東西吧!所以硬被翹開車箱。原本想算了,
後座那個叫我要去報案,不能讓他逍遙法外?我覺得多此一舉,結果就在馬路上吵起來。遇到一位交通警察
,請他帶我們去附近的警局,報案花了一個多小時,結論是多一案,浪費一個多小時沒吃晚餐,白白消失
$3690......治安敗壞,機車永遠都不能放貴重物品在裡面,給大家提醒。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宵小橫行
,警察只會說要小心! 破案遙遙無期~.....

PS.今天一早 賭氣網路上直接買一顆MAXTOR 1TB...雖然貴了點...但是就是不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