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Chome買了一個外接硬碟,但是他的包裝是那種很難開會割手的塑膠包裝
想說如果拆開了不合用還可以退嘛? 他拆開來也沒辦法恢復原包裝了
(現在還在7日內,未拆封)
看看就好 wrote:
在PChome買了一...(恕刪)
可以退,只要不傷到產品及盒子的完整性,
試用完後,再退回去就好了,但您也要把它包好哦~~!!
之前我買一台TV放克 1280買完後,
試用完,覺得不是很滿意,就退貨了,
因為功能不夠多,以及方便性不足~~
把它包好,上網就退訂了~~
這種機制,我覺得很好,但是使用者的心態也有差哦~~
把它包好的原因是,下一個使用者會買到,
把它包好是尊重下一個使用者的表現~~
因為,之前我就買一些清倉的貨品,
有的就是有人拆過的,但是都沒有包好,
我就再退回去了,不過大部份都有重新包好辣~~
一點意見提供您參考~~
TIIDA 1.8S 5D 晴空藍
NTC NO.0035一般時間:台南巿http://s6.bitefight.tw/user/bite/63280
給我的感覺
都像是要把東西試到爽
只想著把玩完後就想再退回去的
若人家不給你退就一大堆人把消保法推出來
但我相信樓主不是這樣的人
但我想請問一下樓主為何要買這個東西?
東西合不合自己或需不需要不是一開始自己就要想好嗎
至少這個產品的功能或規格
樓主買的時候應該大約了解吧
要不買來的原因是什麼?
連東西買了還未用就想著能不能退不是很奇怪嗎
若是使用時產品有問題把東西退回去
這是你的權利,也是應該的把它退回去的
但只是憑個人臨時起意和情緒就要把東西退回去
這種行為恕本人不能認同
但我相信又會有一堆人把消保法拿出來吧
不是要筆戰
只是從看到樓主這個想法+在01上一些討論
令我有感覺
甚至有些人把這種七天鑑賞期當作免費試用期
用了一次又一次
wongkain2001 wrote:
都像是要把東西試到爽
只想著把玩完後就想再退回去的
若人家不給你退就一大堆人把消保法推出來
既然你都知道消保法,
也該明白這的確是消費者的權益。
況且廠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單單有液晶螢幕的產品,
幾乎不保亮暗點,
善加利用七天鑑賞期也沒什麼不對。
縱使撇開液晶亮點不說,
既便是一般的3C產品,
一但付款,
出了問題也常遇到店家、廠商一推二百五>"<
wongkain2001 wrote:
但只是憑個人臨時起意和情緒就要把東西退回去
這種行為恕本人不能認同
但我相信又會有一堆人把消保法拿出來吧
麻煩你先搞清楚何謂郵購買賣。
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其來有自。
依民法第356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簡言之,
買方有檢驗商品的義務。
試問,
郵購買賣能查驗商品嗎?
況且許多大型網路商城甚至沒有詢問機制,
除了試用還有什麼好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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