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專利意見書對於惡意侵權抗辯無法發生作用,那麼被告在面臨訴訟之際,需有什麼樣的行為才能有效抗辯欠缺專利侵權之故意? 以下本文以一個簡短的故事,以實證研究內容來討論惡意侵權、惡意侵權之抗辯、專利意見書等問題,並提供相關之建議。
專利意見書(Opinion of Counsel)之取得,長久以來對於專利訴訟實務有其功能與意義,特別經常被用來排除被告侵害專利之惡意。
2007年之後,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因為Segate案件對於專利惡意侵權之認定標準有些改變,使得被告不需要為排除惡意侵權而取得專利意見書。但是許多的實務界人士,以及美國學者多數仍認為專利意見書為被告排除惡意侵權最簡單而有效之方式。
倘若專利意見書對於惡意侵權抗辯無法發生作用,那麼被告在面臨訴訟之際,需有什麼樣的行為才能有效抗辯欠缺專利侵權之故意? 以下本文以一個簡短的故事,以實證研究內容來討論惡意侵權、惡意侵權之抗辯、專利意見書等問題,並提供相關之建議。

詳文見專利訴訟系列 – 被告如何有效抗辯惡意侵權? - 專利意見書的角色與功能之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