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2000 wrote:
至於你說持的單據報案比資訊較少?~~
絕對較多~~因為有轉出及轉入的帳號~~
明確的損失~~雖然只有1元~
轉入帳號,也就是對方用來詐騙的帳號,這個通話錄音一樣能取得,轉帳單據只不過多了一個被害人的轉出帳號而已,這個資訊被害人本身也能提供,但因為未遂提供出來也沒意義而已
bug2000 wrote:
報案一定會做筆錄~~問來龍去脈~~
所以和錄音報案過程的描述是一樣的~~
來龍去脈只憑口述,缺乏佐證的話,在事件發生問題(惡作劇),兩造說法有出入時你要相信誰呢?
bug2000 wrote:
能證明有人要騙我~造成我1元的損失~~
兩者同樣能證明對方有詐騙意圖並已付諸行動,只是一者既遂一者未遂罷了
bug2000 wrote:
沒有損失~~造成的有可能是起不起訴問題~~
這好像是我提的第二個問題,未遂不起訴?這代表既遂有罪,未遂無罪囉?
殺人未遂要判刑,然後詐騙未遂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