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會找這家公司服務
.........我會找這家公司服務你要資料救回的話就是原件返回..不作處理
你把資料備份好再送修..不然一定是會格式化硬碟的
我以前在維修硬碟的時候也常常遇到..他們都要求資料要保存下來
我都會原件返回..請她備份好再送修..有些是已經讀不到HDD了
判定連救都不可能救了..
一樣也是原件返回..不然到時候一直跟你灰..
以前自己硬碟壞過為了救資料..自己就花了大半天在處理了
重點還是有儀器的在救的..
一天維修量上百顆..然後還要花時間跟顧客解釋..
大部分會選擇維修
小部份會選擇放棄維修
某部份.................就會一直灰..說要客訴..巴拉巴拉之類的用其他例子然後要你符合例子..
硬碟跟保險箱..是不一樣的...保險箱可以破壞後拿出錢..硬碟咧...
zuai wrote:
本人於98年5月份於網路上購買創見「320GB StoreJet 2.5 Mobile 隨身硬碟 (魔獸版)」,平日使用皆有安全移除,於99年2月28日使用時,突然出現「檔案或目錄毀損,無法存取」之類的訊息。3月1日我以電話詢問創見台灣區客服中心(0800-041-000),客服小姐轉接技術維修人員答覆我所諮詢之維修問題,維修人員表示對硬碟裡面的資料會盡量以軟體救回。於是我放心的將硬碟寄出,創見於5日收件, 9日完成維修。維修期間了無音訊,9日當天以E-mail告知硬碟已維修完成並寄出。10日我以電話詢問客服維修概況,客服表示硬碟已格式化,資料無救回,並表示「產品維修單」上已註明不保固硬碟內資料,客戶送修前要自行備份,且說明送修硬碟時並無註明相關資料留存之注意事項。
創見公司於產品維修單上之◎表格說明第4款註明「產品送修時如附帶儲存設備(如硬碟、MP3播放機、隨身碟、記憶卡‧‧‧等),消費者務必自行將資料備份,本公司不提供資料備份之服務;如因維修過程造成資料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故障了,不是直接丟掉就是尋求維修。讀不到硬碟又要怎麼叫消費者將資料備份?如果讀不到硬碟,消費者還能將資料備份出來,那就不用送修了。創見公司將硬碟格式化動作之前,皆未來電詢問消費者之意見,自以為在產品維修單上註明不保固資料,便大大方方將硬碟格式化。事後待消費者自行詢問維修概況時,又將責任推諉於消費者未註明資料應留存之訊息。
試舉一個例子:今天我如果是向創見公司買了一個〝保險箱〞,有一天突然打不開,送修後發現裡頭的〝鈔票〞不見了,創見公司就回覆維修過程不保固〝保險箱〞裡頭的〝鈔票〞,如因維修過程造成〝鈔票〞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試問硬碟裡頭的資料跟保險箱裡頭的鈔票有什麼差別呢?一個是可估量的有形價值?一個是無形磁蕊的正負極?
創見公司於維修過程中表現出對無形的資料的不重視,讓我倍感個人權益不受尊重,亦深感失望,遑論我硬碟資料的損失,創見公司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已大受影響。
請問如果我要申訴,有哪些管道,直接投訴創見的信箱,好像沒啥用
天氣好冷
但是沒有辦法給你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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