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説回"那我可以不付你們錢."
銀行回"那我們就會對你進行催討"
我問"如果我被詐騙了也不可以嗎?"
銀行回"是的, 您還是得付款!!"
基本上,雖然店家請款,銀行就得給,但如果該筆交易消費者與店家有爭議時,當然可以請銀行暫停撥款。
但是,前提是銀行尚未撥款,如果銀行撥款了,就沒輒了。
所以,建議版主找一支可以錄音的電話(雙方通話都可以錄到),然後撥電話去銀行,問問該筆款項是否以撥款,
如果,尚未撥款,可以表明妳現在正在錄音,因為妳跟店家對於那筆交易有爭議,所以,請暫停撥款。
如果,銀行不願意暫停撥款,仍執意撥款,妳可以向消保會,金管會銀行局投訴(當然在電話中可以跟他說妳將會投訴)。
銀行是接受你委任幫妳付款給商家,在跟你收錢,如果銀行尚未幫妳付款,妳明白表示要他停止付款,
他故意幫妳付款,就算有信用卡契約條款,在法律上,銀仍然有可能會違反委任契約的義務喔。
不是這樣~
並不是持卡人打電話給銀行叫銀行不給,銀行就能不給(消費是你跟商店的事,銀行在消費當時不在現場,怎麼知道你跟商店是啥狀況?何況你當時都同意交易,簽了名:難到你付現金,有了爭議要叫中央銀行說這張現鈔不能算?如果大家都刷卡刷一刷,東西拿一拿,打電話去銀行止付,那家店敢收信用卡?) 一般都是商店請款後才能做爭議款.照visa,master國際組織的作業規定做扣款,但是除非你能提供一些有利於你的書面證明,不然就算做爭議款也不見得能扣回來~~所以,要刷卡簽名前請想清再簽~~
大多數的店家都是認自己的保固貼紙吧,你不貼,誰知道你是去那邊買的?貼個貼紙會花你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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