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認為自由時報並沒有構成抹黑!!偉大的祖國生產的產品有許多確實是黑心貨,這個也是不爭的事實;且要是這麼容易被發現的木馬,為何在QC時沒被發現到?卻是在送到使用者手中後才被使用者發現?對了,如果抹黑要成立的話,那麼也要該硬碟沒有木馬才算!!且該報在消息來源上也確實寫上"調查局"並不是寫"某某局"或是"某某人說"來說明,跟"某某人說"這類比起來至少消息來源比較明確。
3.再強調一次,並不是所有人都會FORMAT指令或是有良好的資安觀念(有的人甚至連防毒都不裝的)。所以這類型的木馬還是會造成相當大的傷害,另外誰又敢保證這次的木馬經由更新後不會竊取其他的重要資料?我可不想哪天多了各分身在上海幫我敗家而我還要幫他付錢!!
4.新硬碟附贈木馬Seagate難辭其咎。不管是在哪個過程出包,該公司也該負責起賠償責任。所以不論是要聯合求償或是各自求償,我想都是大家的自由,而Seagate也該好好處理這次的事件,該賠償的就該賠償,而不是輕描淡寫的賠一顆相同的硬碟了事!! (說了Seagate的壞話,不知道我的硬碟會不會自爆?!)
奇怪怎麼有些人的回應跟某論壇上的五毛兄很類似?不過如果真的有五毛兄在的話,我希望你們這些早日嚐到自由果實的朋友,可以把這些小成果帶回貴國給深鎖在鐵盾之下的人們分享!!期待貴國可以早日發展成真正的盛世,而不是現在動不動就會被"和偕"掉。
Vincent Chen4028 wrote:
新聞稿並沒有著作權 如果只是單純表達一個事實的轉述文章
並不在著作權的轉述範圍 因此標明出處或是徵得同意、付權利金、註明轉載等等動作
有無皆可 沒想到我這個人沒法學素養 不過剛硬體裝修乙級的某篇有考到
現在派上用場真不知道是好是壞...~"~
真是鬼扯,就是有你這種只會死背考證照的人
新聞稿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但絕對不包括專題報導,而且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明明白白規定:應註明出處,以示尊重著作人格權。
話說回來,你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鬼扯,是在賺Google的AdSense廣告費吧。註明出處?更鬼扯,連個來源都沒有。跟那些大陸人一樣,完全不尊重知識財產,抄抄抄,背背背,有你的!
要告也是先告你,小朋友。
算了吧 自由時報喜歡誇大 無中生有 也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把南線專案 編的栩栩如生 最後根本就沒這回事
只是我很好奇 這種新聞發生在他台 經理不是要下台嗎? 自由時報一點事都沒有
原來真的是有一群喜歡挺這種報紙的存在 難怪愈來愈蠻橫
至於希捷 如果他有出病毒的硬碟真的也太誇張了
不過真想不透 新硬碟做format partition 如果是我買到 我會懷疑是不是二手的吧
而且 就我所知我週邊的人新買的硬碟還沒聽過有已經format 過的
有人有拿過嗎?
希捷最好交待一下 他那批貨format的原因是什
再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10/today-t1.htm
這是中國時報的新聞
你可以用 google whois 去查
http://www.who.is/whois-org/ip-address/we168.org/
http://www.who.is/whois-org/ip-address/nice8.org/
他地點寫北京沒錯 但其它資料是亂填的
要查網域的話 自已再查查吧 一個美國 一個澳洲
菜頭是什麼 能吃嗎?
daKKK wrote:
再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10/today-t1.htm
這是中國時報的新聞
你可以用 google whois 去查
http://www.who.is/whois-org/ip-address/we168.org/
http://www.who.is/whois-org/ip-address/nice8.org/
他地點寫北京沒錯 但其它資料是亂填的
要查網域的話 自已再查查吧 一個美國 一個澳洲
又出現一個半懂裝內行的,網域在哪跟註冊公司是兩碼子事
台灣公司註冊美國網域的多如牛毛,照你的邏輯,用hotmail全都是美國人?只要註冊一個美國網域馬上變美商?
那太棒了,http://www.asus.com/
華碩馬上變成美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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