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很支持並給予發文版大正面的肯定!基本上問與答和評價.都有紀錄可照相存證.做你自己對的事.有證據不用怕.(我也在數年前被網路詐騙集團.騙過5萬.犯人有抓到只關55天而已.簡易判決還有另一個網友被騙2萬共7萬)...那對我來說是小錢.但為何要報警?討錢?錯!討一個公道...而這一個公道卻也間接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跟懂的法律的網友或朋友請教.祝你成功!
jimnychu wrote:好笑了..一堆護航的...(恕刪) 那來的認真回砲了?拍賣ID都沒公佈,這樣叫認真?你的拍賣ID到底敢不敢公佈,我不想買東西時還遇上你這種類型的賣家。PS.我不知道一個不住在市區( 如:墾丁~ )的人,除了網購,還能去那買T牌的硬碟?
nohono01 wrote:可以在這裡分享嗎? ...(恕刪) 其實還好啦常常都有人分享啊!像我之前也發表過正的超薄殼跟仿的超薄殼的比較呀這樣才能讓想要買仿殼的人知道該款的缺點在哪另一方面廠商若看到才知道要改進...
jimnychu wrote:好笑了..一堆護航的...(恕刪) 牛頭不對馬嘴 你到底在講甚麼阿我們是要坦蕩蕩甚麼?說的好像在拍賣買東西被騙是很平常普通應該的?別把自己的缺點當優點講出來好麻 我真懷疑那些跟你買東西的下場不過講這麼多還不是不敢公布ID用嘴巴講大家都嘛破千評 說不定正面評價是200拉 負面評價迫千拉
jimnychu wrote:好笑了..一堆護航的...(恕刪)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483&t=1517506好厲害喔 自己當買家的時候就最大 別人當買家就是活該被騙
summic wrote:看到有人回說:「個人戶不適用七天鑑賞原則 」、「網路購物的七天鑑賞期不等於網路拍賣」個人戶、公司戶不一樣...誠心請教!這是真的嗎@@" 的確是這樣......個人戶二手物不適用七天鑑賞原則 ...不過信賴原則還是不變的...雖然沒有七天鑑賞期....但物品瑕疵擔保還是一樣的.....東西若有問題個人戶還是要負責的(除非已事先告知)......況且賣的東西跟出貨的東西不一樣....這再怎樣都理虧....沒什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