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啟事]
本人劉冠麟因向他人購買美商英特爾公司所有僅供測試禁止出售或
轉讓之工程樣品中央處理器(ES版CPU),並轉售他人牟利,業經台北
地方法院判決犯刑法故買贓物罪.本人已停止前開行為,且保證不再
侵害該公司權益,謹此公開道歉,並籲請公眾尊重美商英特爾公司之
財產權益,切勿重蹈本人覆轍
terry77720 wrote:
為了po道歉文還要立馬申請一個新帳號,這有什麼效果嘛...(恕刪)
用抛棄式虛擬帳號來道歉應該算毫無悔意吧,不過被害人或法官覺得算數就好啦,反正我們也沒受害。
這邊也一個
ES版CPU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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