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20303399 wrote:看到最後都不想發文了...(恕刪) 謝謝樓上兩位大大的支持,我是換到新的D0版才想測試他的極限,聯強換給我的的確是最新也是最後一版的920,因為包裝日期是XX/9/09 ,我打去英特爾詢問這顆的出廠日期,客服人員說今年三月,所以應該是最後一批,所以我才更想試試看它的極限,結果發文詢問卻只有討嗆的份,所以現在也沒有嘗試了,因為再問應該又會被罵了吧....應該如同大大說的前往滄者試試了@@
看完了這一長篇,小弟突然有一個疑問,就是....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各位身上,請問您會如何處理?難道是摸摸鼻子裝作沒事繼續使用?還是不小心po到01給大家砲轟?而且聯強也不是白吃,沒事送一顆新版制程的新品愛妻給樓主幹嘛??難道是樓主的臉上寫著...不給換就po上01,讓聯強很不願意的換一顆新品?而且愛大超或小超的人一大堆......大家都是上來解決問題,何必如此!!
pastry wrote:i7-920 支援到...(恕刪) ....這是啥解釋?幹麻控制在4000內?QPI 樓主顯示 3600 沒錯!QPI 是雙向的 in / Out所以實際頻寬是 3600*2 = 7200MT , 單向則是 3600MT,920 預設 4.8GT 也只會顯示 2400MT樓主可否分享一下......批號 哈哈哈~
speculatorprotw wrote:奉勸常在 網路上 發...(恕刪) 你恐嚇我、我覺得被恐嚇了、害我被嚇得屁滾尿流失了魂,所以我決定接受你的恐嚇、收回之前説過「樓主是奧客、聯強的客服是白痴~」 的這句話 另外藉機順便問一下,樓主是指 st855155、這是一個網際網路的帳號、一個 Screen Name,能有效的在法律上代表樓主「本人」嗎?我說「樓主是奧客」並沒有指名道姓、事實上是也不能知道是誰,這樣還能算是構成毀謗嗎?相對的「聯強的客服是白痴…」就很危險了,你舉的例子就是這種情形。因為不懂所以希望有會玩法律的人能幫忙解惑 總的説、很感謝你的建議,現在開始我會小心的,要是被神經沒有病(已經開始了)的人或團体組織告上了也是很麻煩的
ganlingyang wrote:你恐嚇我、我覺得被恐...(恕刪) 你罵樓主"澳客"應該沒有構成侮辱罪,是說聯強的客服是白X!聯強客服有權控告你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一般澳客聽不出來是有侮辱到或毀謗到的意思,不過還是要看審判法官觀點(自由心證)在哪是啥!不過根據刑法第311條(免責條件):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四條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亦即有告訴權人(例遭誹謗的人)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建議說話還是保留一點好!時代在變,很多觀念都在變....口無遮攔要不得
有些人就是以為網路無所謂隨便罵人也OK..反正抓不到但是碰到一些比較神經質且對法律小懂的人就足以搞死這些只會嘴砲不經大腦的這些人了就算單純出庭講講..也夠讓人心煩+累了我想這篇就讓他沉了..樓主也應該不想再回了就單純問問題搞到現在這樣...只能怪某些人講一套做一套...要是狀況換做自己..看看做何感想
我倒覺得不必擔心....說聯強的客服是白X這又沒有指名道姓而且說的人並不是真意要罵聯強只是覺得這個客服有點蠢竟被樓主當傻子耍還po文到01所以不構成蓄意或公然侮辱反而這是可受公評的一件事而且..聯強在這件事上做得很好也犯不著提告其實網友們是希望樓主低調一點畢竟...如果白X變聰明了或...有更多超頻的人都因為樓主這篇po文而找上聯強那...就不太好了改天我的愛妻...有機會還希望聯強的天使們換"新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