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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l被歐盟以反托辣斯可能付出天價罰款

天價??還好啦!對INTEL來說絕對是小錢!!
這家公司對科技發展的偏執是我所尊敬的,但是試圖操控市場的手段,或是一些商業競爭手法是我不齒的!
我80386時就買INTEL的CPU囉,不過很抱歉..我買的CPU不包含浮點運算器80387,請再花錢買吧!
一條羊扒兩層皮真讚!!
從此我就改用AMD的CPU,途中INTEL也經歷了586時代的浮點運算BUG,P3 時代的RAMBUS事件。
證明了當I家白老鼠絕對沒好下場,現在I7又來了一次,未來的中低階主機板可能不會有PCIE8X以上的插槽,全面改用內建在CPU的顯示晶片,我認為這個應該是交由消費者來做選擇吧!?
P3時代810晶片當時就搞過一次全面取消AGP介面,庫存暴增,沒多久後在815上又恢復了AGP插槽。
很多時候我認為廠商所研發的科技,應該是讓消費者決定是否採用而非硬是塞給消費者,順便封殺競爭者。
嘛....公司賺了錢資金多多 總要找地方花掉,所以挑戰一下大口咬下市場

這樣解讀正確嗎XD?
罰款又不是罰進各位口袋就別太興奮了...

就算在這邊吵翻天也是只能等他這個官司結束,倒是我有興趣想知道各位電腦上的CPU是哪家做的?

先說我兩家都有= ="
老話一句...有競爭才有進步..
消費者只管有便宜又好用的產品才是真正有幫助...
一.人都很容易會犯了一個〔事後諸葛〕的毛病(註:我也常犯!),人是無法完全預測未來或決定未來的結果的(註:或許小小的某程度上或某項目上可以做得到?!),所以從已經發生事實結果的現在時點去評論過去的作法的對錯是有點不對的!

二.本人是商學系的,本人所知道的是商學系是追求〔利益〕與〔利己〕的人性本性的最大化那一面,但是,個人的利益不一定代表眾人的利益,所以,人類文明的演進,總歸一句話,就是在求取〔個人利益最大化〕與〔眾人利益最大化〕的〔動態〕〔平衡〕(註:為什麼是動態的平衡,因為世界的事物永遠在變動與變化),法律面只是其中一個小小的供討論層面而已,〔反獨占〕就正是目前的〔動態〕〔平衡〕中〔暫時是目前比較好一點的做法〕,獨占與近乎獨占一定有他好與壞的各一面,沒有完全的對與錯,但是肯定的是有競爭的好處遠遠多過沒有競爭的好處,就好像〔每人都有投票權〕的制度一樣,連〔頭腦裝大便〕的白痴程度的這種人也跟你一樣是都有〔同樣的一票投票權〕?!(註:真的!世界上真的有這樣的人),這樣會公平嗎?但為什麼目前的制度還是這樣?只是因為它是〔暫時是目前比較好一點的做法〕,所以大家討論上,不要對事情做〔2分法〕,例如,人不是好人就是壞人!這樣很容易激化對立!

三.對於這則新聞,幹嘛從相互爭訟的某一方企業主的立場或裁判者歐盟的立場來看呢?我們應該是以〔消費者〕的〔利害關係〕來看,任何〔獨占〕或〔寡占〕或〔壟斷〕的〔結果〕都是對消費者而言是〔非常糟糕的〕,本人特別強調的是〔結果〕,所以只要能夠不要發生這樣的結果,其過程或原因...等我都不管它,就算真是〔歐盟陰盟論〕又有何不可!?

四.〔消費者〕的〔利害關係〕的討論:所謂〔獨占〕或〔寡占〕或〔壟斷〕,其實就是在強調〔沒有或幾乎沒有競爭對手的商業環境〕的意思,而這個意思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沒有競爭就沒有進步〕,〔沒有競爭就會有剥削消費者發生〕,〔沒有競爭就沒有消費者這個名詞了〕...等,太多了,不勝枚舉!以上都是簡單講述一下而已,背後都是有一段文明演進史,並記錄進書本變成一套博大的學問理論為根據的,但如果要詳細且嚴謹的論述一番,恐怕一千頁也寫不完,所以不要在細節與論據上跟我做筆戰!也不要問為什麼,請自己去圖書館查相關書本!(註:最快理解的實例,就是全世界上的近代政治體制上之共產制度的實驗的失敗)

五.結論:本人是以〔消費者〕的〔利害關係〕來看這篇新聞的,本人不偏坦3造的任何一方,也不管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對誰錯,只從〔產生避免壟斷的效果〕的〔目前暫時結果〕來看,以〔消費者〕的〔利害關係〕來看,〔歐盟的判決〕做得很棒!強調是〔目前暫時結果〕很棒,不是〔歐盟〕很棒!(註:如果沒有Intel與AMD雙方的競爭存在,今天我們消費者就不會有年年進步的相對合理價位產品來使用,所以消費者不要管其雙方如何相互陰狠耍詐撕殺,消費者而是要擔心的是不要讓其中一方永遠地倒地不起!就算他是扶不起的阿斗也總還能發揮爛船還有三吋釘的競爭功效在,所以〔假設〕〔如果〕〔就算〕是AMD自己不知長進,基於我們消費者的利害關係,我們也得要保護他!就算〔歐盟的判決〕是有陰謀性的其實不是為了消費者,但其結果對消費者是有利的!就是一切都是不講究公平真理正義是非對錯,只講究我們消費者的利害關係!)

六.忘記提一點,我的商學教育有教過一點,那就是永遠〔保持〕〔只要〕領先競爭者〔一步〕就好了,為什麼,這樣才能〔利潤最大化〕,細節請自己查書,所以,競爭者如果是〔扶不起的阿斗〕,那我們消費者就能夠〔選擇〕比〔扶不起的阿斗〕還好一點的商品來用,但如果連〔扶不起的阿斗〕的競爭者都沒有時,那消費者就只有〔扶不起的阿斗〕的商品可以用了,沒得選擇!(註:以上只是打個比方,不是很嚴謹)
之前得知Intel被歐盟處以約10億歐元罰款,原因是違反托拉斯法.

重新檢視Intel這家公司,擁有先進的製程及研發能力,以前常聽到說,Intel發表了xx奈米製程的CPU, 市場一片讚嘆聲中,其實更先進的產品早已經在研發中了,如此威的一家公司,現在想想, 真的這家公司就是以其製程及研發能力獨領市場嗎?如果真的如此,又怎麼會被處以如此鉅額罰款呢?

其實古有明訓,當人掌控某些方面的絕對力量,接下來想的就是千秋萬世,永遠把持.就商業競爭而言,雖有國情的不同,但是大抵上都是相同的,那就是神阻殺神,佛阻滅佛!!!殺!殺!殺!!想分老子一杯羹,門都沒有!!於是乎各式各樣台面上, 台面下的競爭手段就出來了;AMD是一個例子,VIA也是一個例, nVidia更是不用多說. 給廠商回扣,威脅兼利誘,東西隨便賣,要就求我,不要拉倒,在維持老大有肉湯喝,小弟們也可以分一杯羹的前提下; 與其零售商,系統廠間倒也相安無事.只是在老大賺超飽,小弟們有骨頭啃的情況下,誰來關心消費者?

消費者本來是要從競爭中獲得最大的利益,但是現在似乎沒怎麼看到這樣的情況,AMD身為唯二的CPU製造商(我知道還有VIA等等,但是市場佔有率實在低到可以無視)還能有機會與Intel一戰,倒是可憐了沒有CPU事業群的nVIDIA,明明nVIDIA所提供的晶片組可以有比Intel自家所製造的晶片組更好的效能,被Intel搞一搞(當然AMD不會提供支援Intel CPU的晶片組,又不是腦殘...),消費者的選擇又少了一家,不然就是乖乖的選用AMD的產品.其實就商場上的競爭來看,本來就是人吃人,沒甚麼大不了.只是回到我們消費者自身的觀點,無形中我們的選擇又被壓縮了一點.也許商場跟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說一樣,留強汰弱,但是至少大自然給于物種一個公平而且一視同仁的機會, 希望Intel的行為能持續的受到反托拉斯法的嚴格監視,這樣才是消費者才能從真正的商業競爭下獲得最大
的利益,而不是演變成僅能接受少數的選擇狀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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