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lincheng wrote:
似乎走遍全台的討論區...(恕刪)
呵呵, 不好意思, 小弟倒是跟大大有不同的看法 ......

民主社會最可貴的就是言論自由, 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 表達自己對某一事務的認同與否. 只要陳述事實, 並不需要限制他人的用字是否尖銳.
如果表達過程涉及不實造假 or 甚至於毀謗損人名譽, 那兩造雙方就可以透過法律訴訟的途徑解決.
當然, 聽眾 or 讀者心中也自有一把尺來判斷, 大大實在無需幫別人擔心, 好似大家都是笨蛋會被誤導一般....

merlincheng wrote:
用字尖銳往往就是衝突...(恕刪)
eric7722 wrote:
noroi 寫到後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