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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賣ES版CPU觸犯的法律為何?

丹野嵐 wrote:
不能流通是INTEL跟廠商之間的契約
不是法律

如果是負責銷毀的人
沒有執行銷毀
而賣出

算不算贓物是有爭議的



ES CPU是INTEL財產,又具有獨特性

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要說是贓物,這點其實沒有爭議。

重點是一般消費者對ES CPU認知,並不一定知道這是INTEL的財產,縱使上面有ES字樣,

可以辯稱不知情,但不影響東西是贓物。



至於負責銷毀卻拿出去賣的,應該就有業務侵占、背信的問題。

不是負責銷毀卻有東西賣,竊盜罪應該跑不掉。


丹野嵐 wrote:
不能轉賣是INTEL跟廠商之間的契約
其他人是不受限制的
INTEL也無法對你提告


這裡誤解很嚴重,東西是INTEL的財產,他為什麼不能對你提告?
微軟OS的確能藉由上網更新獲取CPU內碼
提供INTEL判定是否為ES版本IC
但這個訊息是不能使用於法庭舉證
因為這是非法取證
不但取證內容將被法庭視為無效
且微軟和INTEL還會被追侵犯隱私罪

像CPU這種複雜度很高的IC
當能提供ES樣品時, bug應該都解了
IC和軟體不同, 每一次IC的改版都至少是以"季"為單位
ES樣品其實已經是完成品了
其表現甚至更高於標準品的平均水平(特選樣品)

根據INTEL和廠商合約
ES版本CPU屬於INTEL的外借財產
廠商沒有依照合約銷毀, 就已經違約(民事)
廠商員工再銷售圖利, 這就涉及業務侵占與竊盜罪(刑事)
所以轉賣的ES版CPU就是贓物

不是警察主動的.而是買到的消費者發現出包的.INTEL可以告.消費者也可以告.人家是跟你買商品.不是試用品
vincent323 wrote:
ES CPU是INTEL財產,又具有獨特性

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要說是贓物,這點其實沒有爭議。


你因果關係沒有搞清楚吧
今天如果INTEL沒有報失又怎麼會是贓物?
有個小偷去偷車
結果車主都不報失
結果警察臨檢把小偷欄下來
可以說那部車是贓車嗎?

但是這次的情況是小偷偷了車子發生事故
警察通知車主這時車主才知道車被偷了
當然車子是贓車
但如果車主大發慈悲說...車子是我借他的
那竊盜罪又不成立了

所以ES板的CPU是不是贓物要看INTEL的態度
不是警察說是贓物就是贓物
也不是說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就是贓物
如果INTEL跟販賣ES板CPU的工程師和解只要工程師把販賣CPU所得捐出
那竊盜罪就不成立了
台灣人的錢很難賺...可是很好騙
華義 wrote:
你因果關係沒有搞清楚吧
今天如果INTEL沒有報失又怎麼會是贓物?
有個小偷去偷車
結果車主都不報失
結果警察臨檢把小偷欄下來
可以說那部車是贓車嗎?

但是這次的情況是小偷偷了車子發生事故
警察通知車主這時車主才知道車被偷了
當然車子是贓車
但如果車主大發慈悲說...車子是我借他的
那竊盜罪又不成立了

所以ES板的CPU是不是贓物要看INTEL的態度
不是警察說是贓物就是贓物
也不是說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就是贓物
如果INTEL跟販賣ES板CPU的工程師和解只要工程師把販賣CPU所得捐出
那竊盜罪就不成立


你的想法有點天真,沒被抓到就沒犯法?

你舉的例子一樣不影響該車是贓物,建議你多研究一下,

不然照你邏輯,搶劫只要沒被抓到就沒犯法? 搶來的財物也都是正當所得?

而且竊盜罪、業務侵占都屬於非告訴乃論,失主本身有沒提告不影響該罪成立與否。

私下和解只是會讓法官判輕一點,除非INTEL願意陪被抓的一起串供,不過這個應該很難。

今天只要INTEL聲明市面買賣的ES CPU均是INTEL財產,未授權販賣,

因為來源只可能是竊盜或業務侵占,檢察官看到不抓就有瀆職疑慮。

華義 wrote:
你因果關係沒有搞清楚...(恕刪)

法律上判斷竊盜罪並不以是否失竊者報警才算

只要是行為人主觀上知道他人之物而用所有權心態處分該物就可以構成竊盜
而今天情形是工程師有佔有之權故非竊盜而是侵佔(從佔有心態轉變成所有心態)
所以若是intel本身條約就說明不可以出賣
而工程師還出賣的話
就有可能構成侵佔罪
甚至更嚴重的背信罪(不過這有爭議)

至於若intel後面改變見解說是一開始就讓與所有權
就得看法官和檢察官是否採信問題?
今年四月間,有民眾向光華商場業者抱怨買到ES版的產品,指控業者涉及詐欺,警方隨後獲報拍賣網有人出售高階ES版的CPU,儼然形成一個地下交易市場。
http://tw.news.yahoo.com/%E7%B6%B2%E6%8B%8D-%E5%B1%B1%E5%AF%A8-intel%E7%94%A2%E5%93%81-%E5%9B%9B%E5%AB%8C%E8%90%BD%E7%B6%B2-221028640.html

freece wrote:
至於若intel後面改變見解說是一開始就讓與所有權
就得看法官和檢察官是否採信問題?


INTEL應該是不會淌這種渾水,在這各事件中,INTEL本來就有契約說明ES CPU屬於該公司財產,

不得買賣或轉移使用權,在偵查過程中改變見解來規避掉被告的刑責,肯定有偽證的問題,

這個沒公司會想賭吧。

轉載中時電子報導:
拍賣網站出現不少INTEL公司列為商業機密的ES(工程版)處理器,刑事局偵七隊追查後發現,這些產品來源是英特爾委託國內合作大廠測試新開發產品性能之用,沒想到,卻被物料保管人員監守自盜,私自將產品轉賣,並透過網拍銷贓牟利,初查至少有五家大廠員工涉案。

刑事局昨天宣布破獲該「山寨」INTEL,四名到案嫌犯都是科技業的工程人員;面對未來可能面臨的鉅額求償,有人痛哭流涕,他們表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犯罪,強調網路上大家不都是這樣賣的嗎?

警方說,卅歲的梁信鉅,從九十八年七月起,即和劉男合作,由劉向在某科技大廠擔任物料保管的歐智平等人,以市價七或八成買入應銷毀的ES版產品,再供梁嫌於網拍市場販售牟利。

今年四月間,有民眾向光華商場業者抱怨買到ES版的產品,指控業者涉及詐欺,警方隨後獲報拍賣網有人出售高階ES版的CPU,儼然形成一個地下交易市場。

檢警搜索逮捕梁嫌等人,並起出未賣出一百七十八顆、市價逾兩百五十萬元的產品,另從梁嫌拍賣網站上的交易記錄,推估其交易量超過五百多顆,對原廠造成的商業及商譽損失難以估計。

警方說,涉案嫌犯是擁有千億身價的國內大廠員工,公司否認知悉,強調是員工個人行為,其中歐智平到案後,也坦承監守自盜英特爾公司配發至其公司的ES版CPU給劉嫌,再轉手牟利,但他稱不知是違法。警訊後,依業物侵占、贓物等罪將他們移送法辦。

...

看來公司推得很乾淨.都是員工的錯誤...
賣那麼久了卻沒有主管知道...
ES板的cpu,簡稱工程版(測試中)

裡面電路設計應該還有很多bug

這些東西是英特爾的技術,可能提供生廠產商測試研發之用

市面上是不應該有的,但他們的員工往往監守自盜。

你別明明知道是是違法的,還特意買來出售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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