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eedlin wrote:
供應該的定義有很多種...主要是指上到下間層層的關係
至於供應的東西是什麼不同產業...有不同的解釋...(恕刪)
Yahoo 上五六手東西賣來賣去, 也是上下層關係
有人買到臭酸的水果禮盒, 要找上層果農負責?
不同產業又不同解釋啦?
看來比較像您在解釋... 這樣標準在哪裡?
又何以沒有直接銷售 ES CPU 的 Intel, 得為了孚揚負責?
沒有銷售, 沒有獲利, 何以負責? 請明示!
ineedlin wrote:
"請問之前您哪裡有提到國中啦?"
我再說一次,請問這句話是在問你哪裡畢業嗎?
我的問話是指你哪裡(哪一樓)有提到國中...OK!
哪裡畢業是指在家唸哪一間學校...不是指學歷!...(恕刪)
ineedlin 256F wrote:
我有小學畢業...那您呢?...(恕刪)
phoenixcheng 260F wrote:
您小學有畢業, 但我們好歹都拿到國中畢業證書呀!...(恕刪)
phoenixcheng wrote:
Yahoo 上五六手東西賣來賣去, 也是上下層關係
有人買到臭酸的水果禮盒, 要找上層果農負責?
不同產業又不同解釋啦?
看來比較像您在解釋... 這樣標準在哪裡?
phoenixcheng wrote:
又何以沒有直接銷售 ES CPU 的 Intel, 得為了孚揚負責?
沒有銷售, 沒有獲利, 何以負責? 請明示!
phoenixcheng wrote:
我人很 nice 可以在回答您一遍,
阿不就 256F 您問我答, 就這樣簡單, 不是嗎?
phoenixcheng wrote:
有這樣困難嗎?
還是您想問個人我哪所國中畢業?
我是沒興趣知道您念哪所小學啦, 但是想知道個人國中哪一所, 您問, 我必答!
誰叫我很 nice 呢!
ineedlin wrote:
ES CPU是Intel提供的,Intel有權利和義務控管ES CPU的流向
也必需善盡控管的責任,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和自身的利益...(恕刪)
ineedlin wrote:
Intel是可以不提出告訴,但只有Intel有這個權力對違規的人提出告訴
所以要徹底斷絕ES CPU只有靠Intel出面才行
只要任何違反ES CPU聲明條款的人,Intel都有權對他出告訴...(恕刪)
ineedlin wrote:
那請問沒簽合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嗎??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法律上是這樣定義的嗎?...(恕刪)
ineedlin wrote:
當Intel的控管缺失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intel需不需要負責?...(恕刪)
ineedlin wrote:
會有掉包事件發生究其原因就是Intel控管不當,讓市面上充斥工程版的CPU...(恕刪)
ineedlin wrote:
Intel有義務做好ES CPU控管的工作...這就是對消費者該負的責任
前期控管工作沒作好...後期補救工作不是該負的責任嗎?
何來沒義務之說?...(恕刪)
ineedlin wrote:
那請問沒簽合約的人是拿去研發用嗎??
一定要有銷售和獲利才需要負責?才有義務??...法律上是這樣定義的嗎?
phoenixcheng wrote:
您這會不會跳太遠了?
承上,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賣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您可以履行權力對我提出告訴! 這時您需要對消費者負責?
您願意這麼做最好, 不負責也不能強迫, 因為是孚揚欺騙消費者, 不是你。
承上, 充斥 ES CPU 是因為我違約, 所以追究起責任, 我得負責!
我得負上違約及散布您的機密產品的責任, 而孚揚得負上對消費者欺騙的責任。
當然, 您想對消費者負責更好。
畢竟這對您來說是非賣品, 未曾打算交給消費者!
phoenixcheng wrote:
承上,
你有權力控管 ES 在我手上的去向, 但無法控管我私下惡搞, 因為 ES 的確在我手上。
前期有簽約, 這就是控管。當我無視控管冒風險賣出獲利, 你可以告我, 這就是補救。
至於消費者, 存心要買 ES 的, 算他賺到!
要買盒裝的被掉包成 ES, 是店家欺騙, 這是消費者與店家的權利與義務。
ineedlin wrote:
當Intel的控管缺失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intel需不需要負責?
會有掉包事件發生究其原因就是Intel控管不當,讓市面上充斥工程版的CPU
Intel有義務做好ES CPU控管的工作...這就是對消費者該負的責任
前期控管工作沒作好...後期補救工作不是該負的責任嗎?
何來沒義務之說? (請不要故意忽略288樓第一行的"義務")
義務是指後期補救工作的任何可能方式...不是單指提告訴..OK?
phoenixcheng wrote:
您這會不會跳太遠了?
承上, 您和我簽合約給我 CPU 研發, 之後我賣到孚揚, 孚揚再賣出, 這時是我違約!
您是受害者, 可以履行權力對我提出告訴!
這時受害者需要對其他人(消費者)負責?
您願意這麼做最好, 不負責也不能強迫, 因為是孚揚欺騙消費者, 不是你。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