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hera wrote:
表面上的意義是照您說...(恕刪)
雙方各有互相簽下專利權協定,2家都有採用對方的專利技術。
況且intel可以痛一次全盤翻新不採用對手技術,但是AMD...似乎是沒這能力痛一次,我想他痛一次就掛點了。
這和解或是繼續罰,對於intel本身並無影響,對AMD的銷售也並不會有起色。
不能給回扣,那intel今天直接對產品降一點價,還是嚴重打壓AMD。
各家OEM還是會選擇能為自己賺最多錢的東西來賣,intel賣一顆可以比賣一顆AMD低價處理器賺更多錢,那有誰會去賣賺不了更多錢的產品,同樣都要包裝,同樣的手續,同一條產品線,硬是多賺了一點,大家一定都會選擇可以多賺錢的產品賣。
http://qhuah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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