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ax wrote:
".........但是呢~
整個兩個提到的點都是"該委員會"表示
雖然我也知道犯罪的人不會乖乖的說沒錯我有做
不過如果今天檢察官說你就是殺人
你就殺人了??
或許有內部的證據我們看不到
但是如果只因為"該委員會"這樣提的兩點
說真的不要說我我想很多人也不會相信
...(恕刪)
我想你小看了所謂的「委員會」,
在歐美的先進國家這種組織,
如果所陳述沒有確切的證據,
他們是不敢任意發言的(小報除外),
如果所言不實,
其賠償的金額也是天價,
而且日後其所說的話,也喪失公信力。
雖然新聞稿僅有該委員會表示云云,
其實已代表事實業調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