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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久之前組電腦,今天才發現買到es版的cpu


ganbaday wrote:
你一樣也沒經歷過,也...(恕刪)


我認同ganbaday大的思想

只是表現可以再圓滑一些

一樣達到目的卻可避免遭受無謂之殃

美國的懲罰性賠償才是真正"懲罰"性賠償,也很認同其用意

一件事情上了法庭公審讓你可以用錢解決了事

就是要讓你感到"付出代價",而不是台灣那種不痛不癢的懲罰性賠償...

好可年的小豆芽 wrote:
我認同ganbaday大的思想
只是表現可以再圓滑一些
一樣達到目的卻可避免遭受無謂之殃
美國的懲罰性賠償才是真正"懲罰"性賠償,也很認同其用意
一件事情上了法庭公審讓你可以用錢解決了事
就是要讓你感到"付出代價",而不是台灣那種不痛不癢的懲罰性賠償...

一堆死刑犯都不死了,納稅一堆錢在那養罪犯,會讓人有痛感的罰則才有鬼吧...
更何況絕大多數台灣人連紅綠燈這種基本的交通號誌都不會遵守了,更別說空有一堆法條而無執法力造成人民蔑視法律的現象叢生...
真的要狠下心來增加罰則,突然就會有一堆偽善份子跳出來高喊人權和人道...都沒想過那些一二再再而三從事近乎犯罪行為,或是遊走在法律邊緣還想大事化小的人有多麼可惡...最後就是罰則寬鬆+人人事不關己...

其實說真的,消保單位也只是代民發聲,不是什麼萬靈丹...人怕出名豬怕肥,人家店家只是怕鬧大出名,而不是怕被罰...
今天就算要店家把所有靠ES獲得的所得吐出來,我看八成也不痛不癢...樹倒山還在,山在我還來...等風波過了之後又有無數顆ES流入市面...

最主要還是要看ES的源頭--intel怎麼解決,intel不試圖解決這種現象,將來還是會有無數顆ES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我才不知道該怎麼教你咧.......

你繼續當你的正義魔人吧
http://quentinhu321.pixnet.net/blog
peterTG wrote:
一堆死刑犯都不死了,...(恕刪)

是的,所以其實關鍵在立法委員,然後立法委員的關鍵在選民,而選民的關鍵在教育,環環相扣,只能靠一點一滴進步,希望五十年後的主力群眾不會再選出某些怪怪的立委orz 扯遠了

另外消保官跟消基會不同,不僅只是代民發聲這樣(消基會就真的是純講話功能,檢驗產品公告周知之類),消保官主要是協調兩造糾紛(會比較站在消費者這邊)、當消費者與法院中間的幫手,還有可以開罰,前陣子DELL被罰可能不痛不癢,但是一般小店罰起來就有點痛了...

不過若走消保官這條路就是民事賠償、行政罰的路線,就真的只是錢而已XD,刑庭的話會有刑責、有前科,通常人會比較怕

刑庭能不能定罪,關鍵在於犯嫌講得是否合理,能否說服檢察官。我記得有個事件是賣「假包」,賣家宣稱依照自己經驗認為是真品(二手專賣店),常理推斷有些假包做得太真可能誤判,所以僅緩起訴。但這假CPU案完全不同,常理推斷幾乎沒可能盒裝產品會混入工程樣品,要解釋有點難。

狠一點,員工跟老闆隔離偵訊,玩心理戰,哪個員工會死嘴硬替老闆背黑鍋?員工怕老闆推給自己扛;老闆怕員工抖出自己...


如果是我的話應該會告到底看不和解是多重刑期;如果是建議朋友的話,五萬塊和解讓他換緩刑的機會還算ok,三萬以下就太低了,我朋友在網路遊戲被罵個三字經就拿一萬多了...(通常被告也會去找律師諮詢,應該都會分析給他們聽,然後就看對方要賭,還是投降輸一半)


至於更圓滑一點....我以後試試看@@
裝了10顆ES版CPU出去......

只有兩顆被發現且無條件升級成更高階正式版!

這樣店家還是有賺頭!

不懂電腦的大有人在,還有多少人受害不得而知。

有發現這問題的消費者被店家無條件升級就息事寧人,更無法得知多少消費者受害。

如果都只是被摸摸頭就沒事了,店家還是敢這樣賭下去。

因為太有賺頭了.......
quentinhu321 wrote:
懶得一一回覆了你告的...(恕刪)


我也是參與吃雞肉飯的其中之一



老實說...在這邊說那麼多

店家還是不痛不癢

強烈支持那些有志之士身體力行去檢舉店家一下

不然在網路上出一張嘴放放話店家還是在那邊賺爽爽

這文章看了幾篇
明顯有店家進來護航
怕吃官司,吃相又難看
這明顯是犯罪行為
反而開始罵人正義模人
有沒有搞錯啊
商人做不實生意
你不給他點意思看看
下次又有誰是受害者
台中NOVA哪一室啊?

騙一個算一個吧...


猴子先生 wrote:



只是裝風扇之前都要塗散熱膏嗎?



技師只有直接幫我裝。
...(恕刪)


原廠盒裝CPU附的風扇上,原本就有散熱貼片了.


這讓我想起小弟鄉下一間電腦商家
只要抱電腦去修理或是組新電腦
給件或是交件時
總是會開個CPUZ給顧客看!!
這是一種自清,也是一種對顧客的尊重
我想不論是NOVA本身或是店家本身
是否該存在著一種機制
交機時必拍照做紀錄建檔備分,對買賣方雙都好!!!
可以避開許多的交易紛爭!!


消費者的權益是靠自己爭取來的,今天商家就是看準了人們怕事怕麻煩的心態,才敢為所欲為。麥當勞一杯熱咖啡燙到米國一位老太太的嘴,結果麥當勞賠了二百萬米金。或許有人認為這是米國,台灣是不可能的,或許吧,台灣的消費者如果永遠這麼認為,那真的永遠不可能。

用ES的CPU當正版賣給消費者,在米國的話,就準備吃官司吧,可能還得準備一筆錢來消災。這些奸商可是精的很,一旦他知道被逮的機會很高,而付出的待價可能大到他無法承受,你看他敢不敢惡搞。

十數年前有機會旅居米國麻州,買了一輛中古二手三菱的車,順手到三菱的網站登記車主資料。印象中,三不五時就被通知免費回修。最記得一次是,軸承有點問題,雖不影響行車安全,還是去保養。令我訝異的是,維修人員告訴我,我之前已經自費換過零件,這筆錢會退給我。米國人比較笨嗎?不是,他是怕我告他啦,而且一告起來,他自知理虧的損失很重。雖然我們老台是以和為貴,而我真的也不懂這些

米國是消費者的天堂,然而這是靠消費者自己團結爭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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