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曜頂峰 wrote:
歡迎對你的相關事證已(恕刪)
所以你要造成司法界的麻煩、困擾嗎?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
所以你要造成司法界的麻煩、困擾嗎?
凌曜頂峰 wrote:
搜集事證處理法律侵權的問題
是很正常的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
你的發文光過度的聯結就已經是明顯的事證了
我沒有做任何的身份確認,在民主的國家我享有基本的網路發言匿名權
你的言論是否過頭有違法的狀況
我相信台灣的法官會以法條來做正確的判定
當然目前台灣是一罪一罰
我會建議你回自己的樓
是可以廣義認定你開的那一樓為單一犯罪事實
這樣是對你比較有利的
在不同的討論串的事證
基本上會被視為不同的
這樣可能會對你非常的不利
希望你自己可以去了解看看
我對你是沒有太多惡意或是想法的
就是知法/尊法/守法
當然必要的維權行動,相關事證的搜集和整理都是很重要的
不然就只會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笑談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
我那一樓犯了什麼罪你說說看?要我轉過去法律討論板給那邊的律師看看嗎?
你講一大堆沒有重點的東西,拐角抹角的告訴我「再這樣下去我就要告你」,意義何在?
你會蒐證我就不會蒐嗎?你以為我是誰?
當我懷疑你的真實身分時你就用這些話告訴我,是不是感覺到什麼壓力?
如果你只是單純被我的文章給激怒,你可以這麼做:
來我那一棟樓提出你真正的證據,證明你自己的清白,而不是一堆沒有重點、實測圖的廢話
我只會接受上述的行為,我也只能接受上述的行為,只要我一接受,我可以保證,日後我不會再針對你
但是,如果我一直沒有看到這個行為的話,那要不要繼續針對就是我自己決定
而我目前的決定就是持續針對你,沒有別的
至於誰才是別人茶餘飯後的笑談,那不是重點,不要轉移重點在最後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