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部電腦的主板(技嘉)故障了,當時我將主板拆下後有仔細的看了下我的購買日期,由於是在三井買的,所以仍貼著當時我購買的日期的標籤,還在三年的保固期內,所以我請家人幫我送至技嘉維修中心送修,不料技嘉客服以主板的出廠日期計算保固期間,而我當時也未對家人說明情況,結果當時我的家人同意自費維修,之後我雖覺得好像不太合理
但是心想算了..也不是很多錢,東西修好較重要,畢竟現在要找3年前的主板有點難度,但是更讓我覺得不爽的事還在後頭,兩星期後技嘉客服以零件停產而拒絕維修通知我們取回,這時差別就大了因為在保固期內即使無法維修技嘉也必須換個堪用品給我..所以我決心要去跟技嘉客服說明情形...當然在此之前我曾想過他會要我出具購買日期證明(發票),但正如多數人一樣,誰會將兩年多前的發票保存好..但我心想好歹三井也算個略具知名度的電腦量販店,而且上面的確還貼著購買時的日期,但是技嘉客服人員卻一定要看發票其他證明一概無效,我心想那三井電腦貼的這張貼紙難道是貼好看的嗎..如果..我請三井幫我送修..是否技嘉就會認帳呢...請各位對保固條款及內容較清楚的前輩們
幫我解答這個疑問吧..感激不盡
是否他就不替客戶送件維修,即使仍在原廠的三年保固期內!!...
對於消費者而言通路商貼在產品上的銷售標籤依現行的保固條款根本不具任何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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